薇閣中學不當限制學生服儀 監院糾正北市教育局

薇閣中學不當限制學生服儀 監院糾正北市教育局,圖爲監察院。(本報資料照)

監委葉大華、賴鼎銘指出,北市私立薇閣中學服儀管理及不當管教調查過程中,長期不當限制學生髮式及服儀,並釐明該校涉有以榮譽競賽名義連坐、體罰及實施禁愛令等不當管教,且未依法成立學生自治組織等,該局規避依法督導之責,未能保障學生人格權、受教權及表意權,核有違失,監察院通過糾正北市教育局。

監委表示,教育部109年8月3日頒佈服儀新制後,截至111年3月,北市教育局接獲陳情薇閣中學服裝儀容案計11件;陳情內容也指,該校涉有限制學生髮式、天冷加衣被扣分、學校無學生自治組織、無服儀委員會等情形。

調查報告指出,陳情內容指該校涉有限制學生髮式、天冷加衣被扣分、學校無學生自治組織、無服儀委員會、「違反服儀規定之學生會扣除該生班級之生活教育榮譽競賽分數,導致老師對學生處以罰抄、體罰或愛校服務」等繞道處罰等情。

監委表示,經北市教育局檢視該校資料後,認定其時該校服儀規範明確違反教育部於105年8月18日訂定及109年8月3日修正頒佈「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服儀」。另該校教師疑似有因服儀規定所生體罰,依法該局應督導該校於5日內召開校園事件處理會議組成調查小組啓動調查,惟該局僅依人民陳情案件處理程序辦理,未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啓動校事會議。

監委指出,北市教育局對於薇閣中學相關檢舉陳情,均僅以「該校表示」、「業函請檢視」之辭函覆陳情人,並請陳情人直接聯絡該校學務主任及向學校溝通,以致未能達到暢通意見反應致陳訴不斷。

監委說,針對該校違反服儀規定,北市教育局僅行文督請該校應「檢視」校內規範,未積極入校督導查處,該校也未依北市教育局之函文要求,於1個月內完成修訂服儀規範並公告於學校網站。

監委強調,後該局於110年4月12日召開專案督導會議,也漏未通知該校,另行安排卻無督導會議紀錄。北市教育局就該校服儀規定長期違法,顯有督導及查處不力,認事用法亦有違誤,顯有怠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