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1隻狗..兒子遭打死 老母求償1554萬僅獲賠2百多萬

綽號「黑仔」的龔姓男子被蔡姓友人懷疑抱走幼犬,蔡男嗆龔男「拿命來賠狗仔」,並夥同楊姓、蔣姓、李姓3名男子痛毆龔男致死,蔡男等人被依重傷害致死等罪2年10月至9年不等徒刑確定;龔母對4人求償1554萬3188元,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因蔡男未參與鬥毆,僅判3人應賠償龔母216萬3748元。

判決指出,蔡男飼養的土狗生了多隻幼犬,陸續送養後僅留1只自己飼養,後來卻遭龔男抱走幼犬,龔男遭追討仍未歸還,蔡後來傳訊嗆龔「齁,是誰叫你給恁爸抓狗?!」、「你最好是用你這條命來賠這隻狗仔」。

2019年3月10日上午,龔男前往蔡男的鴿舍多次,在場少年見龔男上門通知蔡男,龔男反嗆「出來打架!有種拿槍把我打死,我是英雄沒在怕的啦!」。

蔡男便透過手機遙控李男、蔣男、楊男痛毆龔男,直到龔男倒地不起,才報案將他送往小港醫院搶救,但龔男四肢多處挫傷、皮膚組織壞死,顱骨、顏面骨折,還有多處撕裂傷,經搶救1個月後宣告不治。

法院審理後,蔡男判刑2年10月,其餘動手施暴的蔣姓、李姓、楊姓男子,則判7年6月至9年不等徒刑確定。

龔母不服,另對四人提告刑事附帶民事求償,包含喪葬費、醫藥費、精神慰撫金等,合計向蔡男等人求償1554萬3188元。

高雄地院審理時,蔡男否認參與施暴,不願負起賠償責任,李男、蔣男則稱求償金額過高,楊男則在審理期間,均未到庭辯駁。

法官認爲,蔡男雖未在場,但透過電話指示蔣男等人動手,與龔男死亡存有因果關係,須共同負連帶給付責任。

一審法官加總後,認爲精神慰撫金應以550萬元爲限,加上醫藥費、喪葬費等,扣除龔母已領取的67萬元犯罪被害人補償金,判蔡男等4人應連帶賠償537萬2386元。

龔母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合議庭認爲蔡男當時不在場,不知道李男對龔男的施虐方式及手段,加上龔男自己有肝硬化、全血球低下、貧血等疾病,客觀上蔡男應無法預見龔男死亡結果,不負賠償責任。

合議庭認定龔母僅能對李男等3人求償,考量龔男本身就有疾病,李男等人僅需負8成責任,計算李男等人經濟背景後,精神慰撫金改爲300萬元較爲適當,計算後,改判李男等3人應連帶賠償216萬3748元給龔母。

高雄高分院外觀。記者張議晨/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