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闖怎自保 停路肩、護欄外待援

機車國道釀禍,國道警察分隊第三大隊派員處理,現場封閉中線車道及外側車道。(國道警察提供/吳敏菁彰化傳真)

近年機車上國道釀禍屢見不鮮,警方指出,若是硬闖國道,將涉犯《刑法》妨害公衆往來安全罪,最重可判處5年有期徒刑,若因此造成人員死傷、車輛損壞,還得面臨鉅額民事求償;但若只是單純誤闖,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機車違規行駛高速公路,將被處以3000元至6000元臺幣罰鍰。

近年來,機車闖上國道件數,有逐年增加趨勢,去年有1600多件,而今年1至9月就有1300多件,不僅害人也害己;有民衆質疑,是否因路口設計不良、引導不佳,纔會造成如此驚人的數據,值得主管機關進一步檢視改善。

而當機車騎士若誤上國道時,該怎麼「自保」?國道交通警察第三隊交通組長張弘傑指出,騎士一旦發現誤上國道,因非常緊張,會想急着迴轉,趕緊再從交流道下去,卻造成逆向憾事往往就此發生。

張弘傑說,因爲國道上車速非常快,騎士一旦發現誤上國道,要趕快往右邊停靠路肩,下車走到護欄外待援,並開啓方向燈警示後方車輛注意,絕對不可再繼續移動或騎車,以保護自身安全,並且撥打「1968專線」、「110」或利用「1968 App」的「警政報案」通知高公局交控中心,或國道高速公路警察局協助引導安全離開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