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痕山林 尊重自然

雲林縣大尖山的三角點原本就有一塊大石頭標示「大尖山」,但未標明行政轄區。(周麗蘭攝)

大尖山三角點6年前被嘉義縣民設立石碑宣示主權,後又遭噴漆污損,雲林縣若也立一碑恐犯相同錯誤,違背無痕山林的理念─除了足跡,什麼也不留下;除了回憶,什麼也不帶走。

對雲林縣民而言,古坑鄉的華山、二尖山、大尖山連成一脈就像後花園,可惜雲林縣府多年來疏於經營大、二尖山宣傳,這幾年露營、登山、健行受年輕人喜愛,網路傳播下,雲林縣以外的登山客大多以爲這兩座山都在嘉義縣境內。

其實,大尖山、二尖山在雲嘉交界,很難區分行政區域,大尖山1305公尺的一等三角點及一等衛星控制點,都位於雲林縣古坑鄉大湖底段263-2號,嘉義縣民2014年立碑宣示主權是錯誤的。

嘉義縣民立碑之舉除了混淆視聽,也污染山林美景與寧靜氛圍,立碑後不明人士以紅漆塗鴉「此物非屬山林」,把名字全部塗掉,更顯突兀。

該碑矗立近6年之久,雲林縣議員最近要求打掉石碑,或也有建議雲林縣府再立一碑,但云林縣府最好不要再重蹈覆轍,最好的辦法是交由地主林務局依法「改善」,誰能保證雲林立碑之後不被破壞?

無痕山林理念是把戶外休閒活動對自然生態的衝擊,降至可容忍的最低限度,其中之一是「勿取走任何屬於當地的資源」,也不修築任何人工建物;其二是「尊重其他山友」,山林是大家的,要互相溫柔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