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依涵涉雙屍案宣判 若構成強盜殺人罪最重死刑

謝依涵開庭兩度哽咽,家屬:謊話連篇。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士林地方法院29日下午5時將宣判八里雙屍案被告媽媽咖啡店長謝依涵遭檢方處死刑,在庭審過程中,謝女數度證稱她與陳男關係,被害家屬痛斥謊話連篇,今天判決關鍵在於謝女是否構成強盜殺人罪。

謝依涵被控在今年2月間下藥迷昏富商陳進福、前實踐大學副教授張翠萍夫婦,扶至距離咖啡店130公尺淡水河紅樹林持刀殺害兩人後棄屍,兩名死者在2月26日、3月2日分別被發現,謝女隨後化老妝喬裝成張女,盜領死者夫婦的銀行存款珠寶,但未得逞。

謝女到案後說詞反覆,先聲稱是和咖啡店老闆呂炳宏股東石城鍾典峰等人覬覦死者財產而謀財害命;後來翻供聲稱她與陳進福爲錢共謀殺妻,她再殺死陳男。

士林地檢署依強盜殺人、詐欺罪竊盜、傷害、僞造文書等5罪嫌起訴謝女,公訴檢察官斥責她爲錢殺人殺意甚堅,求處死刑,以還死者公道。呂炳宏、歐石城及鍾典峰3人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法院審理期間,謝依涵又在合議庭中證稱她與陳進福有性關係,殺害張翠萍是受陳進福教唆,她因爲想擺脫陳進福才同意,對於審判長多次質疑她「按常理應不需殺害張翠萍」,畢竟謝女和陳發生關係,張不追究已經很好了,謝依涵以「你不明白我的心情」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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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家屬則是痛斥謝女謊話連篇,爲卸責不惜污衊死者,還懷疑全案共犯,另對謝女男友祝宜夆提告。檢辯歷次攻防重點在於,謝依涵究竟是構成強盜殺人罪還是殺人罪,前者可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後者則是有期徒刑10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