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噪音車管制擴大爲24小時 7月18日上路

新北市環保局加嚴噪音管制,噪音車管制擴大爲24小時。(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新北市去年公害陳情案件共3萬7184件,噪音陳情案件比率約57%,以營建工程、擴音設備如卡拉ok噪音爲主,此外,環保署噪音車檢舉網新北市相關案件,60%爲檢舉改裝車輛產生噪音擾民,環保局加嚴噪音管制,噪音車管制擴大爲24小時,預計7月18日實施,違反者處3000元至3萬元罰鍰,拒不改善者可按次累罰。

環保局表示,本次修正公告內容主要包括嚴格限制行駛於道路上的車輛,皆需使用經主管機關噪音審(檢)驗合格的排氣管;禁止所有未經主管機關覈准的夜間施工作業;未持有視聽歌唱業營業登記者,假日午間及全年夜間時段皆禁止提供卡拉ok伴唱服務,期透過加嚴管制,使民衆遠離噪音侵擾。

環保局進一步說明,在噪音車管制部分,目前中央仍未立法源頭管制改裝車輛及修正車輛噪音管制標準,新北市已率全國之先,自2017年即公告夜間管制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6時)之禁止行爲,禁止該時段行駛之車輛使用未經主管機關審驗或檢驗合格之排氣管,並透過環警聯合夜攔予以攔查開罰,截至去年止共辦理380場次,告發3萬6000餘件。

不僅如此,環保局於日間進行路邊攔檢作業,亦發現使用非認證排氣管之車輛,其排氣檢驗不合格比率高達30%,顯見非認證排氣管除產生噪音外,排放的廢氣亦影響空氣品質。

環保局表示,今年新北市再度修法公告,將噪音車的原管制時段由夜間8小時擴大爲全日24小時,未來在新北市境內不分時段,車輛上路如使用未經主管機關噪音審(檢)驗合格之排氣管,致妨礙他人生活安寧,即予以告發處分。

而針對營建工程施工作業之規範,除有緊急危難、公共安全原因或經主管機關覈准外之工程,全面禁止平日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及晚上8時至翌日上午8時進行營建工程施作。而經覈准施工者亦須於施工現場備妥覈准文件備查,並應採行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例如隔音布、消音屋、防振襯墊、隔音罩等設施或其他具有減音功能的措施。

此外,未持有視聽歌唱業營業登記者,全年禁止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卡拉OK製造噪音。

環保局補充,本次公告修正除加嚴特定噪音行爲管制外,亦考量新北市近年隨着城市快速發展,大衆運輸系統、社區之興建過程都將產生大量噪音,部分環境敏感地區如學校用地,已有重新檢討其噪音管制區必要,故本次修法亦加嚴全市學校用地之噪音管制標準,將其由第三類噪音管制區提升爲噪音管制標準較嚴格的第二類管制區,以降低噪音干擾學生學習與教師授課。

另對於部分有產業及交通發展需求之土地類別,如大衆捷運系統之道路、軌道及專用路線(含沿線車站設施)、捷運機廠用地或爲促進產業發展設置之部分產業專區等,則將其噪音管制區類別由第三類降低至第四類,期藉由適當之噪音管制區調整,平衡新北市產業發展與環境安寧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