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嫂託照顧7月大幼嬰卻撞頭死亡 弟弟夫妻逆轉無罪理由曝光

本報資料照片

桃園市智能障礙余姓男子及余姓女子,因哥哥要照顧妻子,受對方之託照顧哥哥未滿7個月的幼子,但男嬰頭部不慎踫撞又因感冒引發肺炎死亡;一審余男餘女各判無罪及6月,二審認定2人智能狀況無法照顧幼童,都判無罪確定。

檢方起訴指控,2015年11月2日上午,餘女因認自己需工作無法同時照顧哥哥的幼子,將其交付與無照顧嬰幼兒能力之餘男,但他在住處碰撞餘的頭部,致其因頭部外傷肺泡肺炎致顱內出血,及中樞神經休克死亡。

高院佐以醫院鑑定報告,認爲餘女的判斷能力未如一般人之周全,她有輕度智能發展遲緩之情形,認知能力及判斷能力較之常人均有缺損,她將男嬰託付給余男照顧,缺乏預見發生危險風險之能力,無從令她負過失致死責任

高院指示,余男缺乏判斷未滿7個月嬰兒感冒嚴重之程度進而帶其就醫之能力,且無證據證明他以何方式導致男嬰頭部遭到撞擊,將余男及餘女都判決無罪,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