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宅年增二千戶 糾紛不斷

近十年來自殺、他殺人數飆升,據信義房屋保守估計,全臺一年新增凶宅高達二千戶,由於凶宅問題不像輻射鋼筋海砂屋、漏水屋等可以改善,加上鄰房擔心影響房價警方基於個資考量不願透露下,在交易上引發不少糾紛

爲避免民衆投入畢生積蓄後,才發現與「阿飄」同住,運氣好一點,房屋價值減損二至三成,運氣不好的,想轉售還乏人問津,立委賴士葆指出,將推動住宅法中納入「房屋履歷」,將輻射屋、海砂、凶宅等,全部列入。

臺北巿議員黃珊珊說,隨着凶宅數攀升,國人對凶宅認定標準逐漸擴大,爲避免屋主隱瞞,將推動臺北巿實施「房屋安全身分證制度

近幾年來凶宅以驚人速度增加,發生交易糾紛比率有增無減。值得注意的是,在自宅自殺比例相當高,以九十五年四四○六自殺、自傷案中,有一八八一件在自宅死亡。

內政部統計,去年一四八二件購屋糾紛中,除其他(無法歸類原因)外,房屋漏水位居第一,佔一成六八,其次就隱瞞重要資訊佔總糾紛數約一成五二。

至於凶宅要如何認定?信義房屋客法部協理韋德指出,目前法律上沒有統一標準,不過內政部曾有解釋,即主建物及附屬建物,曾發生兇殺或自殺而死亡的事實,其中,自殺只要原因發生在主建物及附屬建物內即可認定爲凶宅(不論是否在屋內死亡),他殺則發生與結果都須在屋內纔算是凶宅,但意外死亡(如一氧化碳中毒)並未納入。

不過,劉韋德強調,信義房屋認定較內政部寬,像之前曾發生獨居老人死在家,後續這戶住宅出售即引發糾紛,爲此,該公司將自然人意外死亡未經發現,並陳屍於保障範圍內超過七日以上認爲爲凶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