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納入預防性羈押機制 李鴻源:酒駕小心被抓去關!

▲向來主張提高酒駕刑度內政部長李鴻源7日表示,行政院部會達成共識研擬修法將酒駕車納入預防性羈押機制。(圖/東森新聞提供)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針對酒駕肇事頻傳,行政院跨部會達成共識,研擬修法將酒後駕車納入預防性羈押機制,希望遏阻酒駕,內政部長李鴻源7日表示,法務部交通部6月底前就會提出修法版本,他相信此舉可有效打擊酒駕,他說,「大家不要心存僥倖,要是喝酒就很有可能抓去關」。

長李鴻源7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受訪時表示,對於近期酒駕肇事頻傳,行政院召集跨部會會議,準備將酒駕納入預防性羈押機制,李鴻源說,法務部和交通部6月底前就會提出修法版本,他很高興終於可以強力打擊酒駕,並認爲強力執行一定會很有效。

李鴻源表示,酒駕預防性羈押在偵察期間是2個月、審判期間是3個月,而且可延長1次,李鴻源也提醒,修法後,酒後開車非常可能被羈押,民衆不可心存僥倖,他說:「你要是喝酒開車,你就非常有可能被抓去關」。而李鴻源因近來對酒駕、油電價問題頻頻發表看法,被批評「管太多」,李鴻源迴應,內政部是取締酒駕的執行單位,他不認爲自己多管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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