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宗力接掌司法院長違憲? 黃國昌解釋給你聽!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圖/記者翁嫆琄攝)

記者徐政璿/臺北報導

外傳總統英文已經敲定人選,將正式提名臺大法律系教授許宗力、最高法院法官蔡炯燉。不過,法界人士說,許宗力已任滿大法官,依規定不得連任,恐引發重大違憲爭議。對此,黃國昌解釋,「連任」跟「再任」不同,許宗力若就任司法院長,看不出來有違憲問題

黃國昌指出,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2項明文規定不能連任,但沒有禁止再任,跟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法的規定爲「法官不得連任,亦不得再被選任」,是明文規定不得再任的狀況完全不同。

至於憲法設計不能「連任」原因?黃國昌說,有些國家採取大法官採取終身任命制,但如果沒有采取就會有任期限制,當初禁止連任,是擔心當初法官任內所做的解釋,會影響到追求連任,所以希望保持大法官獨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