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商收件在即 八開發商廝殺

離岸風電三階區塊開發即將在8月中旬至9月底進行選商收件,預計12月公佈結果,根據經濟部規定,要參加選商風場必須要獲得八部會聯審同意函及環評初審通過(環評專案小組審查),才能遞交選商文件,因此新劃設風場,都必須趕在8月中以前通過環評,纔有機會參與今年度選商作業。

根據環評資料顯示,沃旭新規劃的旭風2號及3號兩風場距岸最近距離分別爲50.3及38.8公里,每風場各規劃一座海上變電站、並透過兩條輸出海纜銜接至上岸點,採用管架式基樁基礎、管架式負壓沉箱基礎作爲風機水下基礎預選類型,每風場單機裝置容量約11至16MW,最大風機設置數量不超過68部,總裝置容量分別不超過750MW。

CIP則在臺中外海設置渢妙風場,採用三腳或四腳套管型式作爲風機水下基礎結構,單機裝置容量約9至20MW等級, 最大總裝置容量1,800MW,最大風機數量187座,風機間距大於700公尺。初步規劃三座海上變電站(南側一座、北側兩座)。

上緯新能源SRE預計在苗栗通宵外海打造兩座新風場,其中一座採用基樁式基礎結構,可能形式包含單樁式、套筒式或三連桿式,單機裝置容量9.5至20MW,最多風機數量114部,最大總裝置容量1,104MW,並設有三處可能上岸點及陸纜路線。

另在離岸風電上一階段潛力場址部分,有CIP的福方,多開發商聯合開發的海鼎1號、2號及3號,亞泥的竹風,沃旭的大彰化東北等風場,都將加入這次區塊開發選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