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編】10牌空氣清淨機抽測 戴森:三大層面評估過濾品質 不單聚焦過濾速度

戴森已通過《商品標示法》和《商品檢驗法》,確認商品標示皆符合政府法規

圖、文/dyson提供

針對民國109年10月13日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的「市售空氣清淨機品質安全檢測、標示查覈暨效能檢驗結果」,依據中華民國標準CNS16098規定進行潔淨空氣提供率CASR(Clean Air Supply Rate)做檢測。戴森在接獲相關消息後,第一時間即展開確認:

戴森相信空氣清淨機應該具備多重功能-有效感測污染源、適當捕捉污染物質,並將乾淨空氣吹送到室內的各處角落。因此,戴森重視這三個層面進行完整的淨化能力評估,而非只聚焦於過濾速度或氣流量。戴森是在比一般測試空間更大的測試室,來檢測空氣清淨機,並未使用一般檢測方法會採用額外的風扇設備,藉此反映一般住宅空間大小的真實生活環境。戴森只使用自動模式來評估機器的感測能力,將焦點放在機器的過濾品質,而非過濾速度。戴森的空氣清淨機設計可消除99.95%體積小至0.1微米的過敏原和污染物質(包括細菌病毒),並將乾淨空氣有效吹送出來,適當淨化整體室內空間

針對商品規格部分,戴森已通過《商品標示法》和《商品檢驗法》,確認商品標示皆符合政府法規。「貼近消費者生活」爲戴森一直在努力的目標。戴森未來也會致力於遵守臺灣有關產品安全能源效率和標示的當地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