佯哺乳室設計怪異性侵OL 金融男賠錢仍判3年半

高院(陳志賢攝)

曾任職知名外商銀行陳姓男子,3年前參加美國某州辦事處在君悅酒店舉辦的招商說明會時,藉口五星級酒店哺乳室設計「怪異」,誘騙會場員工進入哺乳室後,對女員工強吻、摸乳,甚至脫褲自慰後要求對方幫他口交一審強制性交罪判處陳男徒刑3年6月。高院審理時,陳雖賠償被害人和解,卻仍堅稱是兩情相悅,由於女方不願原諒他,高院駁回陳上訴,仍判刑3年6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2018年2月參加某研究基金會主辦的領袖培育計劃,認識負責聯絡的被害人,2018年3月16日下午,陳男到某五星級酒店參加美國某州辦事處舉辦在臺招商說明會,再次與負責庶務的被害人相見,陳男即邀對方至會場外的君悅酒店大廳戶外廣場等處聊天

2人因說明會將開始,返回會場,途經酒店1樓哺乳室,陳男藉口哺乳室設計怪異,邀被害人入內查看,將門上鎖,先抱住對方,陳強吻她嘴脣,用手伸入她內衣搓揉胸部乳頭,進而欲將手伸進她安全褲內時,她以手阻擋並哀求離去。

陳男拉拉鍊,要求被害人撫摸,對方以「不會」、「怕同事太久」拒絕,陳男逕自自慰後,將被害人身體往下壓,要求對方爲他口交,被害人因忌憚陳是說明會貴賓,且在密閉空間,不敢反抗,陳男射精在她嘴巴後才讓她離開,被害人一回到會場,馬上向同事表明遭陳性侵,並向警方報案

一審審理時,陳坦承有撫摸、親吻對方,女方爲他口交,但辯稱是兩情相悅,女方自願。律師也說,過程對方均配合,質疑陳若以強暴、脅迫女方替其口交,難道不怕遭咬傷或咬斷下體嗎?法官不採信,認爲陳犯行應嚴懲,且陳犯後指稱是女方主動獻身,難認有悔改之心,判刑3年6月。

全案上訴高院後,陳與被害人和解,賠償對方,但仍否認性侵,由於被害人不願原諒陳男,也不同意給陳緩刑宣告,法官因此駁回上訴,陳仍被判刑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