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雪隧首罰最低速限 45公里龜速車惹衆怒

國道公路警察局分享有駕駛在雪隧開車,前方沒車卻僅開45公里,成爲科技執法以來時速最低的案件。(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九隊頭城分隊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國道公路警察局分享有駕駛在雪山隧道開車,前方沒車卻僅開45公里,後面的車被堵到天荒地老,只能代替月亮處罰你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亦爲雪隧自2017年6月15日科技執法上路後首張最低速限的罰單,此案例引發許多駕駛人共鳴,直呼「雪隧一堆這種人,真的很扯!」

警方在臉書發文表示,「比補班補課更厭世的是,龜速車擋在前面讓你氣pupu,隧道里就那兩個車道,前面完全沒車,到底爲什麼不能跟上車流?後面被你堵到天荒地老。不囉嗦,還是隻能代替月亮處罰你了。」盼藉此呼籲所有駕駛人,在雪隧不當龜速車,跟上車流保持安全車距。

發文吸引不少網友留言,「開這麼慢要不要騎機車啊,雪隧一堆這種人,真的很扯」、「每次進雪隧前都像在抽獎,要開左邊、右邊?」還有人直言「雪隧有在取締嗎?幾乎每次都會遇到龜速車,不知道是罰不怕還是開單舉發比例很低?」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九隊頭城分隊長王呈禮表示,去年10月中,經科技儀器採證舉發一輛車速僅開45公里的車,低於雪隧規定最低速限以下,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3000元至6000元以下罰緩,該案件爲科技執法後,最低速限罰單。

他說,車流量與罰單件數是成正比,近期平均每月約有20餘件未依規定最低速限內行駛案,提醒用路人依速限行駛,勿低於最低速限,否則將造成車流回堵雍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