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建議調降不動產貸款備抵呆帳提存比率 銀行局三理由駁回

金管會認爲有必要維持銀行不動產貸款備抵呆帳提存比率維持1.5%。(圖/記者曾俊豪攝)

記者李瑞瑾臺北報導

爲了厚實銀行承做不動產貸款的風險承擔能力因應景氣反轉時可以承受損失,金管會規定銀行不動產貸款備抵呆帳提存比率至少應達1.5%。在央行19日宣佈降息後,有銀行業者希望金管會放寬規定,但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駁回這項提議,直言「其實是沒有什麼相關聯」。

莊琇媛表示,當初檢視銀行相關指標,發現不動產貸款集中度非常高,因此督促銀行監控風險,規定提列備抵呆帳1.5%,在此前提下,集中度控管迴歸銀行自己管理,已經給銀行比較大的資產配置環境了,爲因應景氣反轉可能產生的損失,提列備抵呆帳1.5%、強化風險承擔能力還是有必要。

另外,國際各大銀行放款覆蓋率(備抵呆帳佔總放款比率)都是以2%爲管理目標,我國放款覆蓋率只有1.39%,遠不及國際銀行監理標準。金管會的監理期待也希望達到2%,如果又把不動產備抵呆帳提存比率放寬,到時候會離目標更遠,因此目前還是會維持1.5%。

目前本國銀行自109年1月止,存提逾期放款比率是0.23%(也就是銀行每放款100元,只有0.23元逾期),備抵呆帳在逾期放款的覆蓋率則是596.73%(也就是每100元逾期放款中,銀行提列的呆帳準備有596.73元)。

大陸於102年開始實施的「強化貸款損失準備監管」標準爲例,規定要從放款覆蓋率基本標準2.5%,以及逾放備抵呆帳覆蓋率基本標準150%這兩項標準當中,取較高者銀行貸款損失準備監管標準,也是用較嚴格標準。

對於銀行業者認爲利率降到1%,卻要提出1.5%作爲呆帳準備,等於「做一筆賠一筆」,莊琇媛並不認同,她強調,備抵提存是希望厚植損失承擔能力,不是從獲利概念來看。影響房貸成本因素很多,包含不動產授信提存比例、銀行本身資金成本,以及客戶不一定只跟一家銀行做房貸等,都是風險,以承擔風險能力而言,還有資本額風險權數問題,都是整體考量,因此不能單獨用利率下降,認爲提列1.5%成本很高爲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