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老師先巴頭再強拉致幼童手脫臼 教育局開罰了

桃園幼兒園老師強拉幼童致人懸空手脫臼,教育局開罰。(翻攝照片/呂筱蟬桃園傳真)

桃園市有家長投訴,孩子就讀大園區某幼兒園,自入學以來問題不斷,不僅孩子雙手時常瘀青,近日孩子在校遭老師先巴頭再用力拉扯導致手脫臼,理由竟是「因爲要帶她去喝水」,園方也都以監視器沒拍到爲由撇清責任。桃園市教育局對此迴應,經查該園有疑似不當管教幼兒情形,將依法加重裁處3萬元罰鍰,並將該老師提報不適任人員審議委員會辦理。

家長投訴孩子從去年10月起雙手時常出現瘀青,詢問老師一問三不知,今年2月初又接獲通知孩子在幼兒園內手臂脫臼,詢問老師什麼原因造成卻迴應不清楚狀況,園方也以監視器沒拍到爲由撇清責任。經過強烈要求調閱監視器,才知道當下是幼童坐在椅子上,突然被老師抓起左手,從椅子上整個人拉起懸空,園方卻解釋因爲幼童不愛喝水,老師特別關注纔會將人拉起來去喝水。

市議員遊吾和接獲家長陳情,深入瞭解後也發現該班級疑似不符合師生比,且不當管教的老師也說自己是該園護理師又身兼班級助理老師,暴力管教也已造成幼童內心陰影,尤其園方企圖掩蓋事實真相,要求教育局介入調查並依法處理,要給家長一個交代並給予所有幼童安全學習環境。

教育局指出,本月4日接獲家長陳情後前往該園,相關人員說該老師爲了協助幼兒喝水,纔有拉手臂不當管教情事,後續依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加重裁處3萬元罰鍰,並將該員提報不適任人員審議委員會辦理。另外,也請該幼兒園檢討改善與加強督導教職員輔導幼兒相關專業知能,後續會派員輔導並不定期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