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辱官箴】監院彈劾丁允恭:難認定權勢性侵 全案移懲戒法院

監察院下午召開記者會,宣佈彈劾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趙婉淳攝)

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被爆出任高雄市新聞局長期間,訂婚後劈腿4女,上班時間辦公室當「砲房」,甚至多次逼對方墮胎,引起輿論譁然。監委紀惠容、王美玉經過4個月來的調查,認爲其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性騷擾防治法,核有嚴重違失,確定彈劾丁允恭,全案移送懲戒法院

丁允恭被爆出渣男行徑,把高雄市政府新聞局辦公室當砲房後,旋即請辭下臺,歷經監委紀惠容、王美玉4個多月來的調查,監察院於今年1月7日召開彈劾審查會,通過彈劾丁允恭,昨日在教育文化委員會通過調查報告

紀惠容表示,丁允恭於2013年訂婚,隔年3月25日就任高雄市新聞局長,於同年3月11日的餐會後,與Y女交往,丁坦承在局長辦公室、辦公桌職務宿舍與Y女發生性行爲,並承認「不應該」。

至於是否在辦公時間發生性行爲,紀惠容說,丁允恭被問到此時說,「或許她(Y女)指的是午休,不知道她怎麼界定,畢竟政務官不用打卡,也許時間有超過一點」。

監委去年9月立案調查時,欲瞭解的爭點是丁允恭有無利用新聞局長的身分,進行權勢交往,以及有無有辱官箴情事,王美玉表示,權勢性侵須符合利用權勢進行性交被害人雖同意該行爲,但是基於屈從,由於丁允恭與Y女曾是男女朋友,不符合權勢性侵的要件;紀惠容也說,不是因爲工作關係問題,而是親密關係出問題,很難界定權勢性侵。

紀惠容說,丁允恭與Y女分手後,丁仍持續透過LINE挽回Y女,丁承認在2017年2月27日有意在臉書上傳兩人合照,雖然10分鐘後隨即下架,但已遭媒體截圖報導,讓Y女感到敵意與受到冒犯,造成Y女後續工作困擾,丁甚至於2017年4月5日結婚後,仍未停止騷擾,這已構成法定的性騷擾。

紀惠容指出,丁允恭未能保持端正品德,潔身自愛,行爲不檢,有辱官箴,嚴重傷害政府信譽公務人員形象,違失情節重大,全案已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另,高市府未就丁允恭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等不當性爲主動了解調查,請高市府檢討改進;同時已針對核發丁允恭的三等功績獎章,請政院重新檢視獎章條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