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談判不講武德!莽男先發制人連開4槍 下場慘了

男子上網購得槍枝還超商取貨,約人談判未談先開槍,依殺人未遂等罪嫌判7年有期徒刑。 (邱立雅攝)

遭通緝的呂姓男子花5萬元上網購得仿製非制式型手槍含子彈,在2023年3月在新竹市某KTV消費時,與遊姓、李姓男子發生糾紛,並相約當天晚上到他家談判,呂男一言不合就朝兩人猛開槍,隨即逃逸並將槍枝丟棄於竹北草叢中,並在朋友協助下東躲西藏,最後被新竹縣警方逮捕。新竹地院依殺人未遂等罪嫌共判處呂男7年有期徒刑。

呂男去年3月8日當天前往新竹市某KTV消費,席間與與遊姓、李姓男子發生糾紛,嗆聲晚上到他家談判,兩男分別駕車依約前往,呂男先持空氣手槍攻擊李男,遊男見狀隨即駕車衝撞遊男家大門兩次。

遊男撞完準備回車離開時,被激怒的呂男換非制式手槍朝遊男連開4槍,子彈射至車輛引擎蓋、左側葉子板及駕駛座車門下方板金,遊男因此逃過一劫。開槍後呂男即將非制式手槍丟棄於竹北市博愛街草叢,並在幾名朋友幫助下分別藏匿於新竹市及臺南市。

警方於當月15日持搜索票前往遊男住處搜索,搜得空氣槍一把,22日因另案遭通緝,被芎林分駐所員警於某社區逮獲,並於竹北市博愛街草叢取出作案手槍。

新竹地院法官認爲,呂男明知自2樓窗戶朝仍在行進中車輛射擊,且連續射擊多達4次,極有可能擊中車內駕駛而導致死亡結果之可能,車輛也有多處穿孔,已達殺人行爲,呂男漠視法令,非法持有槍彈,對於社會治安秩序形成潛在危險,依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犯恐嚇危害安全罪以及殺人未遂罪等,判處有期徒刑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