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布魯塞爾公衆場合飆髒話要罰錢 最高11,500元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西班牙《今日報》報導,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要對在公衆場合髒話的人處以罰款。該法規規定,凡是在公衆場合說髒話者將被罰75-250歐元(約臺幣3450至1萬1500元)。

法例還特別規定,如有人說出歧視女性語言,例如對女性說「蕩婦」、「母狗」之類的罵人話,將被處以最高達250歐元的罰款。

報導指出,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是一個著名國際大都市,許多國際組織總部都設在這裡。該市每年舉行的國際會議有百次之多,因此提升市民文化素養極爲必要。

布魯塞爾市長髮表談話說,立法只是一個行政手段,對於喜歡出口成髒羣體,先用法律手段來處置;如果市民在調整和學習之後, 文明程度素質大幅提升,大家視說髒話爲恥辱,那這個法律將形同虛設。市長還說,因講髒話被罰款的款項越多,說明市民文明程度越低,也是政府的恥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