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朋友狼父揉胸硬上牀!15歲少女機警求救 「開臉書視訊」保身

少女參加朋友烤肉趴,卻被對方父親猥褻。(圖/CFP,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市一名41歲吳姓男子中秋節要兒子約朋友來到家裡開烤肉趴,當天晚上藉口說要騎車兜風,便載兒子的15歲女性友人出去,沒想到竟然騎到一間賓館,強壓少女在牀企圖硬上,幸好少女機警,趕緊偷開臉書訊息語音視訊功能,讓朋友聽到她不斷叫喊「不要弄啦」,趕緊協助報案。然而吳男卻等到兒子打電話詢問兩人怎麼還不回來,才停止性侵。士林地院5日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吳男有期徒刑9個月。

少女表示,2016年中秋節當天只有她一個女生參加吳男家的烤肉聚會,會後時間晚了,她的兩個友人都決定睡在吳男家,此時吳男卻說想騎車帶她去兜風,卻騎到賓館去,她以爲是家裡空間不夠,所以把她送來賓館安置過夜,跟着吳男走進去,沒想到一進去房間,就遭吳男強行壓在牀上,不斷親吻撫摸,還搓揉胸部,儘管她奮力推開抵抗,仍不敵吳男的力氣

吳男將手伸入少女的衣物內,企圖解開內衣釦子,還硬脫褲子。少女掙扎之餘,趕緊打開手上手機,開啓臉書Messenger上語音視訊功能,狂喊「不要弄啦,白癡喔!」傳給朋友,並藉口想上廁所,開視訊向朋友求救「我快哭了」、「怎麼辦」、「我被朋友他爸……」、「不救我就來不及了!」、「他壓我」等,要朋友趕緊求援。

吳男兒子與朋友此時也察覺到,吳男和少女出去相當久,不斷打電話、傳訊息給吳男,詢問爲什麼還沒回家?吳男收到訊息後才「清醒過來」對少女說:「好了,不玩了,不玩了,我去載妳朋友。」隨後離開現場訊問時,吳男否認犯行,辯少女已跟家人說要在外面過夜,原本打算住在他家,但家中房間不夠,纔會載少女到賓館,而且少女進去前都沒有抵抗,假若她真的被猥褻性侵,上廁所時卻沒報警?還與朋友視訊,不合常理

士林地院法官認爲,少女受害過程指述毫無矛盾之處,且其友人也證稱,少女視訊求助時一直哭泣。少女因烤肉活動才前往吳男家中,兩人算是初次認識,年齡差距極大,又無任何過節,不需要刻意以涉及自己名節之事誣陷吳男,因此採信少女指控,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吳男有期徒刑9個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