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正宮抓姦在牀!小三狼狽爬窗逃跑失敗 下場曝光

苗栗一名人夫帶小三回家發生性行爲,遭到正宮抓包。(示意圖/Shutterstock)

苗栗一名人妻前年返家時,竟撞見丈夫與小三在臥室行房,甚至還鎖門不敢讓她進去,她報警處理時,小三從窗戶狼狽逃跑,讓她氣得向小三提告侵害配偶權訴訟。苗栗地院審結,判小三要賠償15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人妻主張,2020年12月晚間她返回住處,發現丈夫與小三共處一室而有曖昧行爲,被她發現後2人緊鎖房門,她報警處理後丈夫衣衫不整的應門,小三則從房間窗戶逃到後方倉庫躲藏,但仍被她逮個正着,她認爲2人的行爲已經逾越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的範圍,依法向小三求償50萬元。

對此,小三辯稱,當時是人夫載她去回家替人夫的父親上香,人夫因頭痛需先吃藥,請她到樓上房間等候,當2人共處一室之際,正宮剛好返家,人夫就突然關燈鎖門,要求她不要出聲也不要出房間,至於她與人夫僅是純友誼,毫無男女情誼。

苗栗地院審理時,法官勘驗照片,發現人夫僅着上衣,下半身無任何衣物覆蓋,再加上證人證述,認定人夫的確與小三共處一室,且事發當時衣不蔽體,此外,人夫還在家庭羣組中自揭婚外情,稱2個女人他都愛,妻子的愛是如神的慈愛,小三的愛則是男女異性相互吸引之愛等語,均可認定人夫與小三關係逾矩,侵害配偶權甚鉅,酌情後判小三應賠償15萬元爲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