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偷吃被抓姦竟「反制妻子」要小三快逃 元配暴瘦30公斤怒告

新竹某科技公司範姓女子偷吃徐姓有婦之夫,兩人一起在竹北用餐被元配林女撞見,還被抓姦在新竹市某宅幽會。徐男爲保護小三,竟將妻子強壓在地,要小三快跑,林女傷心欲絕,短短數月暴瘦30公斤,怒告範女侵害配偶權。新竹地院判範女需賠償林女30萬元。

判決書指出,徐男與林女結婚22年,育有2名子女。林女前年7月起發現徐男經常離家數月,查看手機發現丈夫與範姓女子通聯頻繁,同年12月在竹北某餐廳撞見丈夫與範女正在用餐,且互動親密。

徐男坦承,前年7月起已和範女交往併發生數次性行爲,並籤立協議書承諾不再犯,不過徐男仍在籤立承諾書後,去年5月2日再度約出範女在承包裝潢的某宅幽會,林女得知消息前往捉姦,親眼目睹先生上身赤裸,下半身圍一條浴巾,範女則手持洗澡脫下來的內衣進入房間。徐男眼見林女來抓姦,立刻把妻子強壓在地,要範女快跑。

林女控訴,因遭丈夫壓制在地,除受有身體傷害外,精神更受有極大痛苦,出現焦慮、緊張、心悸、胸悶、睡眠障礙、食慾不振等症狀,體重於短短數月內驟降30公斤,持續求助精神科醫師。爲制止惡行,去年10月20日委請律師寄發存證信函,要求範女賠償30萬元,範女希望以20萬和解,但催告期滿範女仍未賠償,還對她提出妨害秘密罪告訴,讓她心理受傷加重,最終決定提告。

範女否認與徐男交往,不過法官根據行車紀錄器錄音,兩人對話除了徐男邀約陪睡,還出現:「下次拿按摩棒弄妳」、「大老鷹變這麼強會凸出來」、「我買一個跳蛋給妳用要不要?」等語,同時也有徐男指導範女若兩人被發現,一定要強調是被自己騙說離婚才交往等開脫之詞。

法官認爲,範女與徐男兩人互動已逾越普通朋友間一般社交行爲,足動搖婚姻關係所重應協力保持共同生活圓滿安全幸福之忠實目的,造成林女因此受精神上痛苦,不因刑案通姦除罪化而受影響,判範女需賠償林女30萬元。

徐男偷吃遭元配林女抓姦,爲保護小三,竟將妻子強壓在地,讓林女傷心欲絕,短短數月暴瘦30公斤。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