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偷錄女友裸聊自衛片 分手後散佈誣陷她是色情直播主

(示意圖/Shutterstock)

高雄1名張姓男子去年1月與前女友小美(化名)交往時,透過LINE裸聊錄下小美露胸、私處及自慰之影片,後來2人分手,張男不滿兩人感情生變基於報復心態,傳訊給小美「我一定會毀了妳,我說到做到」、「等着看妳不雅影片外流」、「我會去妳公司檢舉妳在做色情直播把影片給他們」等恐嚇訊息,還將影片、照片傳給小美親友,說她是色情直播主以毀損小美名譽。高雄地院依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判刑8月。又犯散佈文字誹謗罪,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張男是小美的男友,他於民國2022年1月至4月間與小美交往期間內之某時,乘與小美以通訊軟體LINE視訊裸聊時,竊錄小美裸露胸部、私密處等身體隱私部位而自慰之非公開活動。

後來2人分手,張男不滿兩人感情生變,竟基於恐嚇之犯意,2022年6月16日16時12分許起至19時23分許,以LINE於密接之時間發送「我一定會毀了妳,我說到做到」、「等着看妳不雅影片外流」、「我會去妳公司檢舉妳在做色情直播把影片給他們」、「反正我一定會毀了妳,我會先去舉發妳公司」等內容給小美,使小美心生畏懼。

同時也以通訊軟體Messenger密接傳給小美同事、親友訊息及影片,「我有很多他直播時裸露的影片」、「需要影片可提供但是非常裸露」、「露的一堆只是讓你知道我說的是真的」、「她是網路色情直播主裸露三點直播」,以此指摘小美爲色情直播主及欲曝光私密影片等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之事,足以毀損小美名譽及社會評價。

法官審酌,被告無視法律對他人隱私權之保護,爲滿足個人私慾,竟於與告訴人以LINE視訊裸聊時,竊錄告訴人裸露胸部、私密處等身體隱私部位而自慰之畫面;又不思理性、和平處理感情問題,竟以LINE傳送將散佈加害名譽訊息恫嚇告訴人,使其心生恐懼,並指摘告訴人爲色情直播主及欲曝光影片;依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判刑8月。又犯散佈文字誹謗罪,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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