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集團轉移陣地不到6天被攻堅 20犯嫌全數羈押獲准

林男爲首的詐騙集團,日前租下花蓮市某民宿充當詐騙機房,沒想到進駐不到6天,即被42名警力持搜索票進行攻堅,一舉逮捕林男等20名成員,訊後全數聲請羈押獲准。(警方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警方查扣其犯罪手機53支、筆電網卡教戰手冊犯案用具,並將由檢察官依法執行拍賣償還被害人損失。(警方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以林男爲首的詐騙集團,日前租下花蓮市某民宿充當詐騙機房,沒想到進駐不到6天,即被42名警力持搜索票進行攻堅,一舉逮捕林男等20名成員,訊後全數聲請羈押獲准。(警方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以26歲林姓男子爲首的詐騙集團,日前租下花蓮市某民宿充當詐騙機房,假扮大陸公安,以身份遭盜用等,需與司法人員聯絡匯款方式,詐騙港澳地區民衆金額高達100萬人民幣以上;警方多日埋伏,近日在檢方指揮下攻堅逮捕林男等20名犯嫌,訊後全案依詐欺等罪嫌送辦,全數聲請羈押獲准。

警方調查發現,林男主要提供手機給成員作爲聯繫使用,取得大陸地區民衆個人資料後,再以身分遭盜用、郵件海關查獲,需與司法人員聯絡匯款等話術分層分工進行詐欺,並透過第三方支付公司將詐取金額輾轉匯至指定金融帳戶,目前共10多名受害者,多爲港澳地區民衆,詐取金額共約100萬人民幣。

該集團爲躲避警方查緝多藏身民宿,每隔一段時間就會遷移,去年8月至11月機房設在臺中,12月初移到屏東墾丁,12月23日在移到花蓮市某民宿,並告知房東自己熱愛花蓮,想要租2個月,一個月願意付7萬元作租金

花蓮縣警局刑警大隊去年底接獲刑事局偵查第四大隊通報,得知該詐欺集團轉至花蓮設置機房的位子後,由刑事局刑警大隊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同時報請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沒想到該集團駐點不到6天,檢察官王怡仁見時機成熟,12月29日中午指揮42名警力,持搜索票進行攻堅,一舉逮捕林男等20名成員,查扣相關犯罪用手機53支、筆電、網卡及教戰手冊等犯案用具,並以涉嫌詐欺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並以3人以上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公衆散佈而犯詐欺未遂、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提起公訴。

據瞭解,林男爲臺中人,集團含他在內有5名資深幹部、11名長期員工及4名新手員工,平常都是邊跑邊設立機房,且多以民宿爲主,住宿費由林男負責,其他開銷則是員工自己張羅

花蓮地檢署表示,因詐欺集團犯罪組織長期經營,獲利豐厚,除了起訴求處適當之刑嚴懲不法,並對其主要5名幹部求處各併科罰金100萬元,長期參與的11名員工各併科罰金30萬元,其他則是在刑之執行前須到勞動場所強制工作1年。另外,查扣的犯罪贓物將由檢察官依法執行拍賣償還被害人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