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律師洩密起訴18人名單曝光! 主嫌鄭鴻威求處9年重刑

律師鄭鴻威。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檢方建請法院對鄭鴻威從重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以上之刑,並起訴其餘涉案律師,另就違反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部分,並將籤分律他案,調查後,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追究懲戒事宜。

全案源於,檢方偵辦一起投資理財詐欺案時,從車手的手機發現律師李明潔及楊雅涵等人趁着陪偵機會,紀錄檢察官訊問筆錄內容,另藉聲押庭閱卷時,影印或翻攝卷證資料,傳送偵查內容給鄭鴻威,再由鄭鴻威傳給詐團首腦,協助幕後主嫌逃過法網。

今年2月間,檢調搜索約談鄭鴻威等6名律師到案,訊後聲押禁見鄭鴻威、李明潔與楊雅涵3人獲准。

檢方循線追查,發現還有其他相關人涉入。今年3月,檢調執行第2波專案,搜索約談擔任鄭鴻威助理的林佳毅,負責協助傳遞文件與聯繫律師;擔任律師的黃耕宏與鄭鴻威合作,涉嫌泄漏偵查秘密、派案給其他律師,同時也受任替詐團辯護,涉泄密偵查資訊;李昊承則涉嫌用虛擬貨幣協助律師洗錢;賴季倉則接受鄭鴻威派案,替詐團辯護。

檢方訊後,依涉嫌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加重詐欺、洗錢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黃耕鴻及林佳毅獲准。目前僅鄭鴻威及林佳毅在押中,楊雅涵與李明潔具保60萬元並停押,黃耕鴻具保100萬並停押。

起訴指出,鄭鴻威迄今僅坦承部分泄密犯行,對於洗錢、組織犯罪部分仍矢口否認,犯後態度不佳。

今年3月底,檢調執行第3波搜索,搜索約談鄭鴻威的前委任律師劉育年,及劉任職的平安恩慈國際法律事務所,劉訊後請回。同年4月,檢察官依涉犯非公務員泄漏國防以外秘密消息罪,提起公訴,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檢調持續追查,今年4月18日執行第4波搜索,約談涉案10名律師。律師陳漢笙與廖瑞銓各80萬交保,官厚賢、曾彥鈞、湯建軒與蔡崇聖各65萬交保,鍾璨鴻65萬交保並限制住居,李佳玟20萬交保,紅姓律師限制住居,林姓律師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