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泰山街口投資案 證交所限期提供資料釐清

龍邦(2514)與泰山公司派經營權之爭持續上演,泰山於5月6日由發言人陳賢文在交易所宣佈,泰山董事會決議透過購買老股加上新股認購方式,以36億元取得街口金融科技公司40.4%股權,由於泰山在重大訊息記者會中,對於所提問之審計委員會、董事會召開程序與交易價格合理性評估等,逕以開會全程都有專業律師指導、會議一切合法或交易內容涉及商業機密,不方便透露做爲迴應,證交所多次強調,公司所發佈之重大訊息應詳述發生事實、原因及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等,而上市公司代表於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時亦應依前述規定內容詳述之,並準備相關書面資料,泰山公司之迴應,顯未確實將攸關資訊透明且公平地給傳達給投資大衆。

證交所表示,針對近期泰山公司重大股權處分案未妥適揭露訊息且處分作業有重大違失,證交所於112年1月對其違反內部控制制度及重大訊息申報規定,處以新臺幣200萬元違約金,要求委任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並列入財務重點專區,同時函請嗣後確實改善,惟泰山公司復因部分交易事項,再次違反內部控制制度及取得或處分資產相關規定且情節重大,證交所於112年4月再對其處以250萬元違約金,且再強化對其監理強度。

針對5月6日重訊爭議,證交所已函請其於5月9日前提供相關議事資料及說明,以釐清該投資案是否有違反法令規定情事。另亦籲請泰山公司應確實注意所爲之交易及決策均需依法爲之,善盡忠實義務,以保護全體股東之權益。

證交所強調,以建立投資人信賴的公平、公正、公開交易平臺爲最高原則,以保障投資人權益、建立有效資本市場爲使命,冀上市公司都能建置並落實良好的內部控制制度,管理階層都能嚴守誠信經營、遵從公司治理。證交所對於經營權爭議事項,均保持中立立場,然對於治理不善、隱匿重要資訊、逾越內部控制,甚至涉有不法情事之上市公司,絕對零容忍,且必定審慎查覈、從嚴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