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所稅上路臺積電多繳30億元稅 財部:補繳差額造成

臺積董事長張忠謀表示,證所稅若開徵,在企業最低稅負提高下,臺積電明年要多交30億元的稅。(圖/資料照片)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對於臺積電表示證所稅上路後,因營利事業基本稅率調高兩個百分點至12%,將影響稅後純益達30億元,財政部迴應,這是由於臺積電應稅所得原應繳納的一般所得稅額大幅降低,遠低於應繳納之基本稅額而應補繳差額,尚非全因基本稅率提高所造成。

財政部表示,依據最低稅負制設計,營利事業繳納的一般所得稅額如高於基本稅額,完全不受該制度之影響;低於基本稅額者,則需繳納差額。

即證所稅上路後,將營利事業基本稅率調高至12%,僅對低於基本稅額的營利事業有所影響,而影響的大小則決定於其享有租稅減免之多寡、是否享有信賴保護利益及繳納一般所得稅額高低等因素

財政部指出,證所稅上路,臺積電將多繳納30億元的稅負,據瞭解主要爲臺積電不適用最低稅負制之信賴保護利益將逐漸屆期,計入基本所得額金額增加,致其最低需繳納之基本稅額上升。

其次,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自99年度起已由25%大幅調降爲17%,臺積電應稅所得原應繳納之一般所得稅額大幅降低,遠低於應繳納之基本稅額而應補繳差額,尚非全因基本稅率提高所 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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