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納4人以下公司 33萬人受惠

一次看懂《職災保險法》

五一勞動節將屆,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所有受僱於登記有案事業單位的勞工,不論事業體僱用人數皆強制納保,擴大納保範圍勞動部估計,將新增33萬人獲職業災害保險保障。

職災保險單獨立法是勞團的長期訴求,在立院本會期進展神速,先是行政院3月25日通過草案,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朝野立委集思廣益、頻密協商,讓內容對職災勞工的權益保障更完整週全,並於4月15日初審通過,未有保留條文,昨在院會順利三讀。

僱主未加保最重罰10萬

現行職災保險依據勞保規定,僅強制5人以上事業單位要納保,而4人以下事業單位採自願加保。《職災保險法》自《勞保條例》抽出單獨立法後,不論受僱人數多少都要強制納保,在勞工到職、入會、到訓當天投保,若僱主未替勞工投保,可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應按次處罰。

《職災保險法》立法後,最直接的受益者包含《勞基法》規定的技術生、事業單位養成工、見習生及其他與技術生性質相類者;《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規定的建教生;其他有勞務事實並受有報酬,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比如家庭幫傭、看護工;特別加保對象工地工頭臨時僱工童星等,得由僱主、本人或受領勞務者辦理參與保險。

投保薪資上限7萬2800元

勞動部估計,新法將增加33萬人納職災害保險保障。至於外送員受刑人作業員等特殊工作樣態是否納保?有待勞動部進一步公告準用範圍。另三讀條文明定,投保薪資下限爲基本工資、現爲2萬4000元,並隨基本工資調整;依據分級表,投保薪資上限則爲7萬2800元。

此外,投保勞工若遇職災導致失能,完全失能可給付領投保薪資70%,嚴重失能是投保薪資50%,部分失能是投保薪資20%。傷病給付基準則爲前2個月按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第3個月起,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70%,每半個月給付1次,最長以2年爲限。職災保險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訂定,施行細則由勞動部訂定。此外,勞動部應捐助成立「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統籌辦理職業災害預防及職業災害勞工重建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