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二選區補選、罷免投票同爲1/9 中選會、選委會設指揮應變中心

無黨籍立委林昶佐罷免案及臺中第二選區立委補選日皆訂在今年1月9日。(報系資料照)

第10屆立法委員臺中市第2選舉區缺額補選、第10屆立法委員臺北市第5選舉區罷免案,將於1月9日舉行投票,爲確保選民權益並使投開票作業順利進行,中央選舉委員會、臺中市選舉委員會及臺北市選舉委員會在當天開設選務指揮應變中心,以掌握各項選務狀況,進行通報並即時處理。

中選會指出,由於此次臺中市第2選舉區缺額補選競爭較爲激烈,投票日當天中選會也將由陳朝建副主委率隊進駐臺中市選舉委員會,並由中選會委員、臺中市選委會選監委員配合檢警部署,於該選區共計258個投開票所隨時巡迴監察,以確保選務順遂。

針對該選區補選監察員派任爭議,中選會表示,中選會及臺中市選委會均有「主任監察員如發現監察員有執法不公時應予制止,不服制止時可取消其資格」、「監察員受主任監察員監督,應嚴守分際執行任務,若不按規定執行監察職務,依法辦理」的共識及決定外,也定會嚴格執行投票所開票所監察員推薦及服務規則的各項規定,督促每位主任監察員、監察員依法辦理選務,不得擅離職守或有任何違法行爲。

中選會提及,同時警政署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亦已決定每投開票所再增派1名警衛人員,以加強選務秩序之維安並做好保障選民權益之各項工作。

中選會提醒,民衆投票日於投票所四周30公尺外,若有妨害或擾亂投票之進行,或妨害民衆自由行使其投票權等不法行爲,含監控行爲在內,將由檢警機關依刑法第142條及第147條規定處理;同時,投票日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也不得有喧嚷、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之行爲,以免觸法。

中選會強調,由於因此次立委補選及罷免系同日舉行投票,除投票率系罷免投票通過與否之門檻外,中選會暨所屬選委會循例仍不會做任何投票率預估,並籲請民衆配合各項選舉法令與選務防疫措施規定,珍惜並尊重自己及他人手中的每張選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