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願蹺家去陪酒過日 少女泣訴國一遭狼父狼叔性侵

少女小萱感化院泣訴,曾早上遭父親、下午被叔叔性侵,所以才寧願蹺家坐檯陪酒渡日,也不要待在家裡。(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少女小萱(化名)因蹺家、竊盜、坐檯陪酒等偏差行爲進入少年感化院,3年前她向院內老師泣訴,自己早上遭狼父;下午被狼叔性侵的悲慘際遇,纔會寧願蹺家去陪酒,也不要待在家裡,老師隨即通報檢警調查,其父雖因證據不足獲不起訴,但狼叔二審被判8年6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被害人小萱在15歲因連續偏差行爲被送進感化院內,據自由時報報導,院內老師發現她似乎藏着許多心事,是一名壓抑的孩子,直到她收到一件院生疑似遭父性侵案才揭開小萱心中秘密。小萱向老師坦承,自己在國一時也曾遭父親在酒後性侵,有時早上是爸爸性侵她,下午換成叔叔也性侵她。

有一次叔叔向她要錢沒要到,便出手將她打暈,當也醒來發現叔叔正要性侵她,便極力反抗,但是叔叔還拿刀子刺傷她頸肩再性侵,但她不敢跟阿嬤說,所以,纔會寧願蹺家、逃學去坐檯陪酒過日子,也不要待在家裡。

感化院老師驚聞小萱悲慘遭遇,立即通報檢警進行調查,其父雖因證據不足獲不起訴處分,但狼叔遭起訴且一審被判刑有罪,狼叔不服上訴,臺南高分院法官從小萱鎖骨位置留有刀痕、講述被害過程情緒激動等跡證,認定狼叔辯稱是遭小萱狹怨報復說詞不可採,判狼叔8年6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