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大陸牡蠣 2.4萬公斤被吃下肚

屏東經營魚貨買賣的曾姓男子違法從大陸進口2萬4000公斤冷凍牡蠣來臺,以「調製牡蠣」爲名成功闖海關,賣給林姓大盤商後全數流入各地漁市場,全被民衆被吃下肚,高雄地檢署偵結後依違反懲治走私條例起訴曾男、林男。(本報資料照片)

屏東經營魚貨買賣的曾姓男子違法從大陸進口2萬4000公斤冷凍牡蠣來臺,以「調製牡蠣」爲名成功闖海關,賣給林姓大盤商後全數流入各地漁市場,全被民衆被吃下肚,高雄地檢署偵結後依違反懲治走私條例起訴曾男、林男。

2021年9月曾男花166萬元向大陸福建省海鮮批發商楊姓男子購買2萬4000公斤冷凍牡蠣,由於冷凍牡蠣屬於行政院依懲治走私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公告的管制進口物品,不得私運進口或銷售,曾男爲規避法律,特地委請報關行填寫貨物名稱爲「FORZEN SALTED OYSTER MEAT」(調製或保藏牡蠣),製作不實進口報單,同年9月底成功騙過高雄海關,將冷凍牡蠣運來臺灣。

海關人員事後發現該批進口牡蠣單價偏低,立即展開稽查,發現曾男申報的進口稅則有誤,懷疑曾男非法進口海產,立刻報請調查局航業調查處高雄調查站偵辦。不過,當時全數牡蠣已被曾男以196萬元賣給林男,轉賣給全臺漁市場客戶,早已流入各地市場,被臺灣消費者吃下肚。

曾男到案後坦承,特地將牡蠣放在與海水鹽度相同的鹽水是爲了保質、避免腐壞,並非真正要加工「醃製」。林男則坦承轉售牡蠣給漁市場攤販,但對如何向曾男接洽、購買牡蠣的過程供詞反覆,還一度稱不知這批牡蠣是違法進口。

檢方發現,曾男向楊男購買該批牡蠣時,楊男的公司還特地檢附出口國檢疫證書,認定曾男明知冷凍牡蠣是管制品還刻意進口,轉手後獲利至少30萬元,涉犯私運管制物品罪。

林男部分,由於供詞與曾男多有出入,檢方認定他知道該批牡蠣是非法進口的海產,仍購買並轉手獲利,害不少臺灣消費者吃下肚,涉犯銷售走私物品罪,偵結後起訴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