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元面額支票要兌現230萬元? 南警揪出變造犯嫌法辦

臺南市29歲蔡姓女子因受不了父親催討23萬元借款,竟異想天開利用所任職公司會計職務之便,前往林森路某銀行臨櫃申請2張支票面額100元及125元各一張,蔡女返家後隨即取出面額100元支票,涉嫌將其金額變造爲230萬元。隨後把支票轉交給父親,蔡父前往東寧路郵局要兌現該張支票,經票據交換所人員查覺有異報銀行和警方調查後,依僞造有價證券、詐欺罪嫌法辦。

南市警一分局東門派出所20日下午16時許受理轄內某銀行經理報案,稱日前有一男子持該行已遭變造面額之支票,至其他金融機構櫃檯兌現支票,意圖詐領新臺幣230萬元。案經該所所長陳宗鑫獲知案情後立即派員積極展開追查。

警方調查發現,蔡女(29歲)於本月18日下午3點多,竟利用所任職公司會計職務之便,前往林森路某銀行臨櫃申請2張支票,面額100元及125元各一張。蔡女返家後隨即取出面額100元支票,着手進行將其金額變造爲230萬元。隨後把該張支票轉交給她父親。蔡父(57歲)即前往東寧路某郵局兌現該張支票。

臺灣票據交換所臺南市分所人員查覺有異報銀行追查;林森路某銀行經理於20日下午到轄區派出所報案稱,日前有一名男子持該行已遭變造面額支票,至其他金融機構櫃檯兌現支票,意圖詐領高額款項,案經警方積極勘察蒐證追查,於21日循線揪出變造犯嫌到案。

警方於21日下午3點多,依法通知蔡女、蔡父到案說明,釐清案情真相,警詢後依僞造有價證券、詐欺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蔡女涉嫌將面額100元支票變造成230萬元,遭警方法辨。記者黃宣翰/翻攝

蔡女涉嫌將面額100元支票變造成230萬元,遭警方法辨。記者黃宣翰/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