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下期營業車牌照稅 10/1開徵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101年下期營業車輛使用牌照稅,將於10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0月31日截止,請納稅義務人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爲便利稅款繳納,財政部提供多元化繳稅管道,納稅義務人可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除外)以現金票據繳納,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亦可到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納,也可以透過自動櫃員機(ATM)、信用卡電話語音轉帳、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網際網路轉帳等方式進行繳稅。

同時賦稅署也提醒,利用信用卡繳稅,各發卡機構是否收取服務費及其收取標準,請洽各發卡機構。各項繳稅作業細節可參閱繳款書上之繳稅說明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項下「電子申報繳稅服務」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