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女打工3天私訊提離職 飲料店嗆不算數:換我告囉

▲17歲女工讀3天用臉書私訊提離職,老闆不算數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17歲女學生飲料店工讀,做了3天因爲和老闆合不來,私訊老闆表示要離職,老闆本來說好,但談到薪水雙方起了爭執,女學生揚言勞工局申訴,店家則質疑私訊辭職不算數,也要提告;律師表示,離職申請不管是口頭或是書面訊息,只要確認老闆有迴應都能成立。

同學二二八連假到駁二飲料攤打工3天,因爲和老闆合不來決定離職,透過臉書私訊告知,第一時間老闆說好,但等談到薪水何時給的問題,她卻被老闆封鎖了。「前幾天我就問他說,10號薪水會匯嗎?他就一直已讀,已讀到前天,今天才回我,回完就封鎖我。」

拿出私訊對談截圖,吳同學說,3月10日當天真的只是想確定薪水會不會匯,沒想到反被老闆嗆,她詢問匯款時間強調,若沒有迴應會去勞工局舉發,店家回覆歡迎,反嗆「順便問,用簡訊就算辦離職了嗎」,最後還說「換我告囉」。吳同學說,「(當下感覺)不太好,我覺得莫名其妙,因爲我沒有做錯什麼事。」

律師劉思龍表示,「只要有通知到,對方有受理就算離職,因爲單方面要請求離職,而且她如果是工讀生年資也沒有超過3個月以上,其實可以不用預告。」專家說,離職不管是口頭或是書面甚至是line或其他訊息,只要對方確定收到,離職就算成立。

「我時薪照給,而且她的勞保自付額我沒給她扣……」,對於這起工讀離職爭議,飲料店家拿出匯款單據,強調3月10日就已經匯款,並無拖延,至於爲何會嗆聲提告,店家不願多談。(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