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少年偷吃28歲人妻 綠光怒夫連屁孩老爸一起告
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一名17歲少年在餐廳打工的機會,與一名已婚的28歲同事發生不倫戀,兩人雙雙偷來暗去,多次在外租屋嘿咻尋歡;事爲女子的丈夫得悉,暗中跟蹤果然捉姦在牀,綠光罩頂的人夫怒不支,提告二人通姦,連少年的爸爸也連帶求償。
檢警調查,少年郎與已婚婦、婦人的丈夫都是新北市同一家餐廳上班,因此少年知道對方已婚,但是兩人仍繼續交往,還在社羣通訊軟體上以「寶貝」相稱;婦人的丈夫察覺怪異,於是暗中觀察二人經常下班後,一前一後離開,在一起到租屋處發生不可告人的事,再一次尾隨確認2人在同居處啪啪時,報警抓姦。
儘管被告的婦人喊冤說自己是被設局,她說,丈夫的目的只是要錢而已,而這名少年狼則嚇得不知該怎麼辦。法院依通姦罪判該女3個月徒刑,被告少年則被少年法庭諭知應予訓誡,並予以假日生活輔導確定。
據《自由電子報》報導,提告的丈夫對自己太太要求100萬元求償,也認爲少年的父親疏於監督與管教,要求他跟兒子賠償50萬元。婦人說,這是丈夫設的局,他的目的就只是要這100萬元。
法官認爲,少年與人妻都侵害了被告丈夫的配偶權,所以判婦人須賠償丈夫20萬,少年的老爸無法證明自己有盡監督之責,要跟兒子一起賠償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