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萬買保時捷衰爆!車商合約寫 「里程僅供參考」不起訴

高雄地檢署審酌合約內容註明「車齡已久、表頭公里數供參考」,認定車商無責,予以不起訴處份。(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黎姓男子在高雄某中古車行看上一臺保時捷「911 Carrera 4S」(車齡15年、里程8萬公里),花190萬元開回家後,登錄監理服務網站,驚覺該車實際里程竟高達15萬公里,回頭怒告林姓車商詐欺。高雄地檢署審酌合約內容註明「車齡已久、表頭公里數供參考」,認定車商無責,處分不起訴。

黎男相中高雄某中古車行停放的一輛「911 Carrera 4S」,該車新車價破800萬,但該車車齡已15年,表頭里程數8萬公里,在業務的慫恿鼓勵之下,黎男最後用190萬元圓夢,2023年6月與林姓車商簽約交車。

沒想到,黎男開心開着夢想中的超跑回家後,纔想起要上監理站查詢系統,查看該車的資本資料,驚見該車的登記里程數高達15萬公里。黎男認爲車商、業務不老實,氣的提告詐欺。

林姓車商和業務喊冤,強調該車是2022年12月向車主購入,當時里程數爲7萬多公里,該車主也提供上任車主2年內的保養車單,簽約前還特地提醒黎男要先來看車、試車,確認好再買。

檢方調閱該車買賣前的工單、合約書,發現前任車主賣給車行時,里程數確實爲7萬多公里,業務在與黎男溝通的過程曾強調「畢竟這臺車已經15年,沒有辦法確認第一手車主到現在的整個情況,尤其像這種外匯車,公里數都是參考值,但前一兩任車主的公里數都是確實」,以及買賣合約書上載明「車齡已久,表頭公里數供參考」。

檢方認爲,根據相關證據,難以認定車商詐騙黎男,考量車商已與黎男和解,有解決問題的誠意,處份車商及業務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