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西安美女慘死家中,警方通過體液破案,兇手身份出人意料
1999年8月14日,西安某派出所突然接到了一則報警電話,報警人是西安市機械廠所家屬樓的保安,他在電話那頭表示,居住在53棟的住戶有多位反映樓道內有着一股奇特的腐臭味,周圍的鄰居循着味道跑去敲門,卻始終無人應答。
臭氣熏天的樓道,無人應答的房門,這讓警方瞬間意識到可能出現了命案。果不其然,等警方趕到現場,並因敲門久久無人應答後,他們找上了該房屋的主人王某。王某早些時候託朋友將此套房屋租了出去,他連租客的面都沒見過,只負責收錢,還是周圍鄰居七嘴八舌提供瞭如今住在這套房屋內的租客的信息。
“是個特漂亮的女人,年輕。”“看上去挺有錢的,每天都打扮得很光鮮。”“基本上中午出門,到了晚上纔會回來,看上去不像什麼好人哦。”寥寥幾句話便勾勒出了一名容貌出衆打扮時尚的年輕女人形象。
王某來到現場後立刻打開了房屋,那股臭味瞬間放大了許多倍,警方循着臭味一路找到臥室,只見鄰居口中的那名年輕女人正倒在自己的雙人牀上,屍體已經開始腐爛,散發出陣陣難聞的臭氣,很顯然這個名叫蔣婉玲的女人已經死去多時。
年輕女人死於家中,周圍沒有什麼被破壞的痕跡,警方的第一反應便是熟人作案,很可能是情殺。現場採集的20多個指紋,以及衛生間紙簍裡一張殘留有DNA信息的已經乾透了的紙團,似乎在隱隱指向真兇的方向。
1999年這樁西安美女死於家中的慘案,現場殘有DNA的紙團成了破案的關鍵點,但最終兇手的身份卻出乎了所有人的預料。
此案真的有那麼簡單嗎?經檢測紙團的主人乃是O型血,警方對蔣婉玲的人際關係進行了排查,一共找到了86位關係較爲親密的存在,其中O型血的共有9名;這9名O型血又被警方篩查了一次,最後確定該紙團的主人乃是一位名叫錢程的中年男人。
錢程,當地某電腦公司經理,在九十年代末期已經能夠年入近百萬,是妥妥的高收入人羣。他人已至中年,還有妻有子,卻依舊爲年輕美貌的蔣婉玲動了心,奉上了大筆資金不說,還給她置辦了很多好東西。
蔣婉玲舞蹈學院畢業,之後從事了多份工作,工作能力很強,但這半年來她沒有再去找新的工作,而是每天陪同錢程出去玩樂。半年前她搬到了53棟樓,並大手筆置辦了空調、彩電等電器,這些高檔傢俱以及家裡的一些奢侈衣物首飾化妝品,大部分都是錢程爲蔣婉玲置辦的,很顯然在二人身上發生了一段違背倫理道德的婚外情。
面對警方的審訊錢程無奈極了,他其實早就知道警方在找自己,也承認了紙團是自己丟的,卻根本不承認自己殺害蔣婉玲的事實。錢程給出的理由也很充分,他跟蔣婉玲之間又沒有衝突,自己給蔣婉玲花了不少錢,蔣婉玲對自己也很是貼心,他有什麼理由要殺害這樣一位美麗的情人?
被問及爲何要躲避警方的調查,錢程無奈一笑:“這不是不想自己跟蔣婉玲的關係暴露出來嗎?現在我老婆還是知道了,指不定回去就要跟我鬧離婚。”
警方仔細偵查了蔣婉玲遇害前後錢程的行動軌跡,確認他的確沒有作案嫌疑。
不是錢程,那麼兇手能是誰?很快警方又發現了一條線索,蔣婉玲曾有過一段婚姻,她的前夫馮遠是一個三流樂團的大提琴手,因蔣婉玲嫌棄前夫無法賺得大錢,二人於兩年前離婚,只不過離婚後馮遠始終沒有放下蔣婉玲,經常會聯繫她想要複合。
那麼是馮遠因愛生恨殺死了蔣婉玲嗎?事實證明案發時馮遠也沒有作案時間,且在得知蔣婉玲的死訊後,馮遠那悲痛欲絕的模樣根本不像僞裝出來的。
就在案件的調查陷入僵局時,警方在蔣婉玲的房屋內又發現了新的線索,第一蔣婉玲隨身攜帶的一個手提包始終沒有找到,據說那個包裡放着蔣婉玲的不少珍貴物件,比如說手機、首飾等,還有一些現金;第二,蔣婉玲窗戶的插銷是壞的,再加上她安裝了空調,踩着空調外機的話,是能夠通過壞掉了的窗戶進入到蔣婉玲的房屋內。
這些線索似乎在提醒警方,他們的調查思路從一開始就錯了,這樁案件很可能不是情殺,而是謀財害命!
換了一種調查思路後案件很快有了突破性的進展,一位名叫毛文利的包子鋪員工進入到了警方的視線。
毛文利之前經常推着小餐車來到小區售賣包子,小區內不少人都跟他熟識。
按理來說一個包子鋪的員工沒什麼特別的地方,但偏偏據他的同事交代,這個平日裡很是拮据,工資不高家裡也沒錢的小員工,竟在不久前突然有了一個一看就很貴的傳呼機,而蔣婉玲的朋友表示,就在不久前蔣婉玲剛丟失了一個傳呼機。且警方找上毛文利的時候,他已經從包子鋪離職了,離職時間正是蔣婉玲去世之後的第二天。
爲了確定真兇是誰,警方來到了毛文利的老家寶雞縣,走訪調查了他的鄉親們,發現毛文利是一位有着衆多前科的犯罪分子。他在未成年的時候就曾因盜竊遭到拘留,成年後更是屢教不改,留下了偷竊的案底。
很快警方就在鄰村發現了毛文利的身影,那支消失的傳呼機也被找到了,它被毛文利賣給了另外一位朋友,據那位朋友交代,毛文利特別申明,如果有不認識的號碼打電話或者發消息,就當沒看到。
傳呼機可以說是關鍵性的鐵證,毛文利再也無法辯解,只能承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原來毛文利早就對美麗的蔣婉玲起了心思,但他知道自己配不上蔣婉玲,只能每天趁着來小區賣包子的機會多瞧上幾眼蔣婉玲的房間。瞧得多了他難免發現了一個小細節,那便是蔣婉玲的窗戶插銷似乎壞了,窗戶經常敞開,且通過空調外機是能夠翻過窗戶進入到蔣婉玲家中的。
第一回毛文利趁着夜色來到蔣婉玲家中,偷走了她的一臺傳呼機,之後蔣婉玲不是沒有找過這臺傳呼機的下落,但始終沒有懷疑到毛文利的身上,甚至沒有意識到犯罪分子是通過壞掉的窗戶進入到自己家中,連窗戶都沒修理。
8月11日晚上,無所事事的毛文利又一次來到蔣婉玲家樓下,想要弄點錢花花。只不過這一回蔣婉玲本人正在家中,且已經陷入了熟睡,本就心術不正的毛文利看着蔣婉玲那美麗的臉龐,不禁起了點別的心思,他想要佔有蔣婉玲。
只受到襲擊後蔣婉玲迅速醒了過來,且奮力掙扎。爲了不讓蔣婉玲的叫喊驚動其他鄰居,毛文利選擇掐着蔣婉玲的脖子,一時沒控制好力道,竟就這麼將蔣婉玲殺死了。
殺死了蔣婉玲之後毛文利也不敢過多翻找,匆匆拿走了蔣婉玲隨身攜帶的手提包,將窗戶插銷鎖緊,僞裝了犯罪現場後便迅速離開,然後辭去工作去到隔壁村進行躲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毛文利作爲一名具有獨立思考能力的成年人,對掐住一名女性的脖子會造成什麼後,是具有正常的判斷力的,但他依舊選擇這麼去做,最終導致蔣婉玲死亡,行爲已經屬於故意殺人罪的範疇。
毛文利之所以出手掐住蔣婉玲的脖子,本是爲了對蔣婉玲進行QF,雖最終沒有QF成功,但動機擺在這,屬於QJ未遂,罪行更加一重。
而毛文利之所以會出現在蔣婉玲家中,是爲了進行盜竊,又觸犯了盜竊罪,而且還是盜竊罪中比較嚴重的入室盜竊。三罪並罰之下毛文利將難逃一死。
縱觀此案,蔣婉玲的確不符合“完美受害人”的身份,她美麗,卻私生活不檢點,平日裡還很愛炫耀不知低調爲何物,不少人在她去世後還說這風涼話:“誰叫她平日裡如此招搖。”
可蔣婉玲縱使有種種不好,卻並不是毛文利對她進行盜竊的理由,更不是毛文利殺害她的理由,這類想要通過不法行爲滿足自己需求之人,最終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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