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男縱火刺青店夫妻雙亡 屏東地院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
去年10月間,屏東市一處刺青店遭人縱火釀2死,涉嫌放火的19歲許濸雄則辯稱自己患有憂鬱症,只是想警告對方,沒想到鬧出人命。(謝佳潾攝)
去年10月間,屏東市一處刺青店遭人縱火釀2死,涉嫌放火的19歲許濸雄則辯稱自己患有憂鬱症,只是想警告對方,沒想到鬧出人命,許嫌遭檢方收押4個月後被依殺人、縱火罪嫌起訴,案經屏東地院審結後,法官15日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去年10月29日清晨4時31分許,屏東市民享路的刺青店民宅1樓傳出火警,警消獲報緊急派員搶救,5時16分撲滅火勢,這場惡火造成28歲陳姓老闆娘送醫不治、30歲黃姓老闆重傷,而黃姓老闆在加護病房搶救8天后不治。
警方在案發後不到10小時逮到涉嫌縱火的19歲許濸雄,許嫌在偵訊時強調自己患有憂鬱症,更拿出相關藥物佐證,並強調自己只是要給對方警告,沒想到會鬧出人命,但警方事後調查發現,許嫌不僅沒有醫師證明,更未領有手冊,而旁人也怒斥,「這人的精神根本比我們都正常」。
刺青店員指出,許嫌多年前曾到以前的刺青店找黃姓老闆刺青,就是他身上的半甲,不久前又想刺背後而上門,但經過討論,老闆決定不接他生意,雙方不歡而散,他們懷疑許嫌是因此恨在心,進而縱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