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月狂打110電話近300通 法官裁罰金額出爐

謝姓民衆撥打近300通110警察機關報案專線,臺北地方法院裁定處罰鍰2000元。(本報資料照片)

謝姓民衆從今年9月3日至10月3日,撥打近300通110警察機關報案專線,警方查無謝的報案內容,經警勸阻謝勿任意報案,但謝經勸阻後不聽,仍持續撥打;臺北市中山警分局移送後,臺北地方法院依違反社維法之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處罰鍰2000元。可抗告。

法官指出,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者,依法可處拘留或新臺幣1萬2000元以下罰鍰,謝姓民衆多次撥打110警察機關報案專線之事實,且有移送機關的被移送人報案錄音檔在卷,謝雖辯稱其撥打110並非無故云雲,然警方多次到場查無所述報案內容。

法官表示,謝多次被勸阻勿任意報案,經勸阻仍不聽,裁罰2000元;如果謝仍有與本移送事實相同或相似持續性發生之聲音干擾情形,宜尋求相關的專業諮詢,而非撥打110報案專線,以免排擠真正需要處理之重大社會安全事件的處理時效,應附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