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A股減持“收縮”:重要股東減持金額降六成,違規減持同比大降

2024年,A股市場全年總體趨勢震盪上行,期間大股東等關鍵看少數的減持,持續受到投資者關注。

第一財經根據東方財富Choice數據統計發現,截至12月24日,2024年A股市場共有1668家上市公司的重要股東進行了減持,減持數量超過138億股,合計減持股票金額超過1701億元,減持金額相比2023年下降了六成。

增持方面,截至12月24日,共有1363家上市公司的重要股東進行增持,金額總計超過914億元。

與此同時,違規減持行爲也得到進一步遏制。從違規減持被罰情況來看,2024年證監繫統以及交易所針對違規減持開出的罰單共有200多張,相比2023年同類罰單數量減少約一半。

在業內人士看來,減持新規今年再次加碼,在各項嚴格標準下,部分上市公司減持受限,此外監管從嚴從快查處違規減持形成一定威懾作用,導致重要股東減持規模以及違規處罰數量雙雙下降。

年內A股重要股東減持金額同比減少

今年以來,針對上市公司“關鍵少數”違規減持的監管持續趨嚴。4月,資本市場新“國九條”提出,全面完善減持規則體系,要求嚴格規範大股東尤其是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減持,嚴厲打擊各類違規減持。

隨後5月,證監會發布實施《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管理暫行辦法》及相關配套規則(下稱“減持新規”),進一步規範 “關鍵少數”重要股東的減持行爲,包括強化減持信息披露、要求股價破發、破淨、不分紅的上市公司股東不得減持等。

隨着監管新規正式落地實施,上市公司股東減持受到更嚴格的約束,今年上市公司重要股東減持規模降幅進一步擴大。

東方財富Choice數據顯示,截至12月24日,2024年A股市場共有1668家上市公司的重要股東進行了減持,減持數量超過138億股,合計減持股票金額超過1701億元。相比2023年,減持家數、減持股數以及減持金額分別下降了約25%、45%、60%。

其中,包括上海建工、和邦生物、和輝光電、中金公司、*ST金科、永輝超市等在內,有15家上市公司遭重要股東淨減持超過1億股;另外,中金公司、東鵬飲料、鹽湖股份、雲南白藥等16家上市公司遭重要股東淨減持金額超過10億元。

上海建工淨減持股數最多,該公司前十大流通股東上海國盛(集團)有限公司以及“長江養老企業員工持股計劃專項養老保障管理產品”先後共減持上海建工超過5億股,合計淨減持超過13億元。

中金公司遭重要股東淨減持金額最大,合計淨減持超過67億元,減持數量超2億股。海爾集團(青島)金盈控股有限公司於今年4月和11月分別進行了兩輪減持,目前已清倉。

違規減持罰單數量減半

與此同時,2024年減持新規對繞道減持的約束再度加碼,減持新規明確要求協議轉讓的受讓方鎖定六個月;明確因離婚、解散,分立等分割股票後各方持續共同遵守減持限制;明確司法強制執行、質押融資融券違約處置等根據減持方式的不同分別適用相關減持要求等。

數據上看,違規減持行爲得到進一步遏制。根據東方財富Choice數據統計,從違規減持被罰情況來看,2024年證監繫統以及交易所針對違規減持開出的罰單共有200多張,相比2023年同類罰單數量減少約一半;涉及上市公司近100家,相比2023年減少約四成。

相比2023年,“離婚式”減持明顯減少。此外,上市公司實控人、控股股東以及高管減持違規行爲,主要集中在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進行減持、在業績發佈或被立案調查窗口期違規減持、存在被強制過戶風險以及被強制平倉等被動減持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超比例減持等。

另外,第一財經記者梳理髮現,在過往違規減持查處中,涉嫌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股票被立案調查的並不多見,2024年已有4家上市公司實控人或股東因此被立案調查。

近日,新易盛發佈公告稱,該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高光榮因涉嫌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股票等行爲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天順股份也在同日公告,該公司實際控制人王普宇則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及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證券,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此前11月,智動力發佈公告稱,該公司董事兼副總經理陳丹華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原因同樣是涉嫌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公司股票。

還有2家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控人因涉嫌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股票已被處罰。4月中核鈦白實際控制人王澤龍因涉嫌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中核鈦白股票以及信息披露違法等違法違規行爲被證監會處罰,中核鈦白實控人及相關參與方共遭罰沒2.35億元,其中實控人王澤龍被罰沒1.33億元。同月,羅欣藥業控股股東羅欣控股因違規減持被沒收違法所得 230萬元,並處罰款50 萬元,合計罰沒280萬元。

針對違規減持的追責,今年減持新規還明確對違規減持可採取責令購回並向上市公司上繳價差的措施。據記者不完全統計,自減持新規實施以來,證監會已對10多例違規減持股份行爲採取責令購回措施。

比如,嘉應制藥12月發佈公告稱,廣東證監局對該公司獨立董事李善偉採取責令購回違規減持股份措施的決定,並要求在購回後六個月內不轉讓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進行內幕交易、敏感期買賣股份和短線交易等。

此前因股東涉嫌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股票被立案調查的隆基綠能,在今年4月也曾發佈公告稱,該公司股東高瓴資本旗下的HHLR公司承諾主動以自籌資金繼續增持隆基綠能股票,並將對立案標的減持股份完全購回。

一位業內人士此前接受第一財經採訪時表示,上市公司重要股東出現違規減持背後主要由利益驅動,如果不採取“真金白銀”的處罰措施,股東往往會爲了巨大的金錢利益頻頻違規減持,並存在僥倖心理。

“從嚴打擊違規減持,通過罰沒違法所得、並處以罰金,或要求責令回購等,有助於遏制上市公司重要股東違規減持行爲,從而保護投資者利益。”該人士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