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高考今日開考 這些違法行爲碰不得!

人民網北京6月7日電 (記者周靜圓)今日,2024年高考正式拉開大幕。每年高考前後,總有一些不法分子受經濟利益驅使,散佈涉考虛假信息,甚至實施詐騙,嚴重擾亂考試招生秩序。近日,教育部聯合有關部門,整理了近年來出現的一些典型案例,提醒廣大考生和家長提高警惕。

案例一:組織高考作弊,逃不過法網

2023年高考前,有不法分子通過QQ羣等渠道向考生誘導稱“將在高考考試期間向考生傳遞答案,考生只需將電子設備帶入並將題目傳回即可”。經教育部及公安部等相關部門聯合快速偵辦,成功在考前打掉相關犯罪團伙。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近年來,各地公安機關會同教育部門,對各類涉考違法犯罪活動持續保持高壓嚴打態勢。

案例二:“李鬼”終難變“李逵”,以身試法不可行

某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美術與設計學專業統考中,兩名“助考”中介人員找了一名大學生,爲一名考生進行替考,被警方抓獲。兩名組織考試作弊者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8個月和3年2個月;替考大學生犯代替考試罪被判處拘役5個月,緩刑1年。

刑法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近年來,一些新技術手段逐步被用於國家教育考試管理,嚴防替考等舞弊行爲。“人民說法”欄目提醒,不要相信不法分子的蠱惑,更不要心存僥倖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參加考試,以身試法終將“自食惡果”。

案例三:避開安檢帶“裝備”,作弊未遂毀前程

2022年高考期間,某考生避開入場安檢,違規攜帶手機進入考場,開考後拍攝試卷發至QQ羣尋求解答未果,並被公安機關第一時間依法查獲。依據相關規定,違規考生被嚴肅處理。

教育法規定,考生在國家教育考試中攜帶或者使用考試作弊器材、資料的,情節嚴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停止參加相關國家教育考試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人民說法”欄目獲悉,近年來,教育部會同有關部門部署開展高考手機作弊專項治理,通過加強入場關、監考關等方式,堅決防範利用手機等高科技器材作弊。考試期間,所有考生均在標準化考場、全程視頻監控下參加考試;考試結束後,考場視頻錄像也會進行集中回放審看。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規則各項要求,服從考務人員管理,拒絕攜帶手機等違規違禁物品,遵守考試紀律。

案例四:花錢保送不可信,沒有“餡餅”有“陷阱”

某省家長收到一串不知名號碼發來短信,隨即又收到住校的“女兒”信息稱,想報名參加某知名大學開設的培訓班。家長愛女心切,與一個負責培訓事宜的“張老師”建立了聯繫,“張老師”稱交足30萬元能“保送”至此名校。之後“女兒”和“張老師”兩面夾擊,以各種理由催促交錢,共騙取18萬元。

高校招生錄取有嚴格的工作流程。高考錄取過程中不存在所謂的“花錢保送”。考生及家長要高度警惕不法分子以“花錢能買大學名額”“特殊渠道錄取”等爲幌子行騙,要從正規渠道瞭解、確認考試招生政策和信息。

案例五:高考志願被篡改,信息泄露需警惕

某省一考生因與同學關係不好,利用同學的准考證號非法篡改高考志願,導致同學受到影響。公安機關對該考生做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省招辦決定讓受害人重新填報志願,以維護高考的公平公正。

考生們應謹慎保管個人准考證號、登錄密碼等重要信息,時刻保持警惕,避免個人信息泄露給他人,防範不法分子違法利用信息,侵犯個人權益。

人民數據研究院研究員顧雨薇表示,在高壓嚴打態勢下,仍有不法分子在利益驅使下,鋌而走險,實施詐騙或誘導考生作弊。伴隨技術的快速發展,新型犯罪手法日益隱蔽,相關部門需持續做好新型風險預警和監管工作。

(責編:薄晨棣、秦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