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普通高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管理辦法發佈

近日,體育總局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印發《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管理辦法》。2025年運動訓練專業招生院校共有155所,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院校共有60所。

運動訓練專業招生項目:

冬季項目:速度滑冰、短道速滑、花樣滑冰、冰球、冰壺、越野滑雪、高山滑雪、跳臺滑雪、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雪上技巧)、單板滑雪(平行大回轉、U型場地)、冬季兩項。

夏季項目:射擊、射箭、場地自行車、公路自行車、山地自行車、BMX小輪車、擊劍、現代五項、鐵人三項、馬術、帆船、賽艇、皮劃艇靜水、皮劃艇激流回旋、衝浪、蹼泳、滑水、摩托艇、舉重、摔跤(自由式、古典式)、柔道、拳擊、跆拳道、空手道、田徑、游泳、公開水域游泳、跳水、水球、花樣游泳、體操、藝術體操、蹦牀、技巧、手球、曲棍球、棒球、壘球、足球(十一人制)、籃球*、排球、沙灘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橄欖球*、高爾夫球、圍棋、象棋、國際象棋、登山、攀巖。

報名、考試時間:

冬季項目:註冊時間爲2024年12月19日12:00至2025年1月7日12:00;報名時間爲2024年12月29日12:00至2025年1月7日12:00;考試時間爲2025年1月11日至5月12日。

夏季項目(含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項目,下同):註冊時間爲2025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報名時間爲2025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考試時間爲2025年3月20日至5月12日。

具體如下:

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管理辦法

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考試招生屬於高校特殊類型考試招生,是高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2025年高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工作要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圍繞服務體育強國、教育強國建設,進一步強化制度建設,嚴格規範管理,統籌做好考試招生各項工作,確保公平公正和安全有序。

爲做好2025年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工作,選拔符合培養要求的考生,依照教育部高校招生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一、招生院校(專業)及項目

(一)按照本辦法招生的高校統稱爲招生院校。2025年運動訓練專業招生院校共有155所,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院校共有60所,具體見附件。

(二)運動訓練專業招生項目爲:

冬季項目:速度滑冰、短道速滑、花樣滑冰、冰球、冰壺、越野滑雪、高山滑雪、跳臺滑雪、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雪上技巧)、單板滑雪(平行大回轉、U型場地)、冬季兩項。

夏季項目:射擊、射箭、場地自行車、公路自行車、山地自行車、BMX小輪車、擊劍、現代五項、鐵人三項、馬術、帆船、賽艇、皮劃艇靜水、皮劃艇激流回旋、衝浪、蹼泳、滑水、摩托艇、舉重、摔跤(自由式、古典式)、柔道、拳擊、跆拳道、空手道、田徑、游泳、公開水域游泳、跳水、水球、花樣游泳、體操、藝術體操、蹦牀、技巧、手球、曲棍球、棒球、壘球、足球(十一人制)、籃球*、排球、沙灘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橄欖球*、高爾夫球、圍棋、象棋、國際象棋、登山、攀巖。

(*注:籃球項目考生使用籃球或三人籃球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均可報名,按照籃球項目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參加籃球專項考試。橄欖球項目考生使用七人制或十五人制橄欖球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均可報名,按照七人制橄欖球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參加橄欖球專項考試。)

(三)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項目爲: 武術套路、武術散打、中國式摔跤。

二、報名

(四)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可按本辦法報考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

1.符合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以下簡稱普通高考)報名條件;

2.具備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項目的二級(含)以上運動員技術等級稱號;

3.不在興奮劑違規禁賽期內。

(五)考生必須參加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普通高考報名(具體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要求執行)。

(六)招生院校應當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本辦法,合規合理制訂本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的招生簡章,經學校黨委常委會研究審定後,於考生報名前公佈。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應面向全國招生,招生院校招生簡章有關內容不得與本辦法相悖。招生簡章內容主要包括:高校全稱、校址、層次、專業及項目、辦學類型、學習形式、招生計劃總數及具體報考條件、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錄取規則、計劃調整規則、學費標準、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以及報名方法步驟、專業考試要求、聯繫電話和其它有關事宜。

(七)招生院校應按相關要求研究制定本校考試招生工作方案,並嚴格按照確定的錄取規則和有關規定執行。

(八)考生依據招生院校招生簡章要求,統一在“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www.ydyeducation.com)或“體教聯盟APP”中“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系統”(以下簡稱“體育單招系統”)進行註冊(驗證考生報名資格)並報名,具體時間:

冬季項目:註冊時間爲2024年12月19日12:00至2025年1月7日12:00報名時間爲2024年12月29日12:00至2025年1月7日12:00

夏季項目(含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項目,下同):註冊時間爲2025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報名時間爲2025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九)考生運動員技術等級以“國家體育總局運動員技術等級系統”公示的數據信息爲準。考生本人的運動員技術等級項目應與報考的招生項目一致,考生如具備所報考項目的多個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報名時需填報所有符合報名要求的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

體育總局項目中心、項目協會、省級體育行政部門等運動員技術等級授予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授予等級稱號,確保考生報考權益。

(十)2025年報名考生的等級證書審批日期爲:冬季項目爲201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7日;夏季項目爲201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10日。

(十一)考生根據招生院校公佈的招生簡章合理選擇不超過2所招生院校進行報名,並確定好志願順序。

三、考試

(十二)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實行文化考試和體育專項考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十三)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體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要按照工作職責,進一步加強對屬地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考試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監督管理,層層壓實責任,從嚴從實做好考試管理工作。

(十四)文化考試科目爲語文、數學、政治、英語四科,每科滿分爲150分,四科滿分爲600分,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

教育部教育考試院組織命題和印製試卷;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負責試卷(含答題卡)接收和組織本省生源的文化考試,並通過機要方式將考後試卷(含答題卡)寄送至指定的教育考試機構統一評閱。文化考試的組考等要求參照普通高考有關規定執行。所有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考報名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文化考試。

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要認真落實教育部有關工作要求,結合考試實際,加強分析研判,穩妥做好考試組織工作,確保考生應考盡考。

(十五)2025年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文化考試時間:

(十六)體育專項考試採用全國統考方式進行,滿分100分。體育總局委託有關院校(以下簡稱組考院校)組織體育專項考試,按照體育總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體育專項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2025版)》評分。

各組考院校要切實落實組考的主體責任,主動與屬地教育行政部門、體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等有關部門加強溝通,爭取支持和指導;要深入總結近年來體育專項組考工作經驗,進一步細化完善組考工作方案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十七)2025年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體育專項考試時間:

冬季項目考試時間爲:2025年1月11日至5月12日。

夏季項目考試時間爲:2025年3月20日至5月12日。

(十八)考生依據報名項目進行體育專項考試,不得跨項參加考試。

(十九)加強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考試反興奮劑工作力度,開展反興奮劑宣傳教育,進行興奮劑檢查。考生應簽訂《反興奮劑承諾書》,拒不簽訂承諾書的考生,視爲主動放棄考試資格;興奮劑違規的考生,視爲考試作弊,取消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並通報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錄取

(二十)文化成績錄取控制線:在不低於180分的基礎上,由各招生院校根據本校實際情況綜合確定本校文化成績錄取控制線,並在招生簡章中提前公佈。

體育專項成績錄取控制線:在不低於40分的基礎上,由各招生院校根據本校實際情況綜合確定本校專業成績錄取控制線,並在招生簡章中提前公佈。

(二十一)對具備一級運動員技術等級稱號的考生,招生院校可在院校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30分錄取;對具備運動健將技術等級稱號的考生,招生院校可在院校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50分錄取。

(二十二)在達到院校文化和體育專項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的基礎上,各招生院校根據考生的文化成績(摺合百分制後)和體育專項成績3:7的比例進行綜合評價,計算考生錄取綜合分。具體公式:綜合分=(文化成績/6)×30%+體育專項成績×70%。綜合分計算時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採用四捨五入計數保留法。

(二十三)招生院校根據本校實際情況和專業需求分項目制定招生計劃(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各招生項目不得合併),並在夏季項目考試前公佈。

(二十四)高校應嚴格按照向社會公佈的簡章進行錄取,簡章中未予以明確的,高校後續不得以有效生源不足等理由隨意調整計劃或錄取要求,不得拒絕錄取符合錄取要求的考生。根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對錄取控制線上的考生,按照綜合分由高到低錄取。院校依據梯次順序,優先錄取一志願,未完成學校招生計劃的院校,再錄取二志願。

(二十五)招生院校應於2025年5月30日前確定擬錄取名單,並上傳至“體育單招系統”。各省級招辦應於2025年6月5日前通過“體育單招系統”下載經相關招生院校公示的擬錄取名單,協助招生院校辦理相關錄取手續。

(二十六)考生若已報名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志願並被錄取,不再參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

五、信息公開

(二十七)招生院校應及時向社會公開錄取原則和錄取結果,未按要求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有關信息至少公示5個工作日。

(二十八)招生院校應公佈考生諮詢和申訴渠道,及時受理考生來電、來信和來訪,切實維護考生正當權益。

六、其他

(二十九)各地有關部門、招生院校應加強對考生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的審覈,加大對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造假的打擊力度。對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造假的考生,取消運動員技術等級稱號;參加高考報名的,由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取消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計入考生誠信檔案。對參與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造假的其他人員,由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三十)招生院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將停止其下一年度按本辦法招生資格:

1. 擅自將按本辦法錄取的學生轉入其他專業學習的;

2. 擅自擴大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計劃的;

3. 擅自在生源充足前提下縮小招生計劃的;

4. 擅自招收未達到錄取標準考生的;

5. 其他違反教育部相關招生規定的。

(三十一)招生院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將取消學校按本辦法招生資格:

1. 連續兩年未按照本辦法進行招生的;

2. 向考生收取國家規定以外費用的;

3. 其他違反教育部相關招生規定,情節嚴重的。

(三十二)考生弄虛作假,或發生考試違規違紀行爲,經查實,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處理暫行辦法》,取消其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已入學者,取消其入學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十三)體育專項和文化考試組考單位要按照教育部普通高考招生考試組織工作要求,規範組考流程,嚴格考場紀律,在考試組織過程中若發生違規違紀問題,一經查實,將依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嚴肅處理,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十四)招生院校及其工作人員在招生工作中發生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違規違紀行爲,一經查實,將依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處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嚴肅處理,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十五)有關考試收費事宜參照往年要求執行。

(三十六)本辦法未涉及到的事項,按教育部有關文件執行。

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院校

運動訓練專業招生院校:北京體育大學、上海體育大學、武漢體育學院、西安體育學院、成都體育學院、瀋陽體育學院、首都體育學院、天津體育學院、河北體育學院、吉林體育學院、哈爾濱體育學院、南京體育學院、山東體育學院、廣州體育學院、北京師範大學、河北師範大學、山西大學、中北大學、山西師範大學、內蒙古師範大學、內蒙古民族大學、遼寧師範大學、瀋陽師範大學、大連大學、大連理工大學、遼寧工程技術大學、吉林大學、東北師範大學、吉林師範大學、延邊大學、北華大學、長春師範大學、哈爾濱師範大學、華東師範大學、蘇州大學、中國礦業大學、江蘇師範大學、浙江大學、寧波大學、安徽師範大學、合肥師範學院、福建師範大學、集美大學、華東交通大學、南昌大學、江西師範大學、井岡山大學、贛南師範大學、宜春學院、中國海洋大學、山東理工大學、煙臺大學、聊城大學、曲阜師範大學、河南大學、鄭州大學、河南師範大學、洛陽師範學院、南陽師範學院、黃河科技學院、華中師範大學、江漢大學、中南大學、湖南師範大學、湖南工業大學、衡陽師範學院、華南理工大學、華南師範大學、深圳大學、嘉應學院、廣西師範大學、海南師範大學、西南大學、重慶師範大學、西華師範大學、貴州師範大學、雲南師範大學、陝西師範大學、陝西理工大學、西北師範大學、天水師範學院、青海師範大學、青海民族大學、寧夏大學、新疆師範大學、石河子大學、張家口學院、內蒙古大學、湖南人文科技學院、廣西大學、西藏民族大學、同濟大學、暨南大學、河北工程大學、廊坊師範學院、華中科技大學、重慶文理學院、邯鄲學院、南京工業大學、武漢體育學院體育科技學院、西安電子科技大學、華僑大學、太原理工大學、齊齊哈爾大學、巢湖學院、湖南科技大學、昆明理工大學、東北大學、河海大學、東北電力大學、江西財經大學、湖北師範大學、武漢商學院、廣東工業大學、廣州商學院、長江師範學院、寧夏師範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理工大學、武漢理工大學、四川大學、山西財經大學、上海師範大學、淮北師範大學、湖北工業大學、三峽大學、廣西民族大學、重慶城市科技學院、貴州醫科大學、中央財經大學、復旦大學、廈門大學、山東大學、中山大學、重慶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唐山師範學院、山西大同大學、長治學院、內蒙古科技大學、浙江師範大學、杭州師範大學、武漢科技大學、長江大學、湖北大學、湘南學院、長沙師範學院、廣東第二師範學院、南寧師範大學、西南政法大學、成都大學、西安工業大學、延安大學、蘭州交通大學。

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院校:北京體育大學、上海體育大學、武漢體育學院、西安體育學院、成都體育學院、瀋陽體育學院、首都體育學院、天津體育學院、河北體育學院、吉林體育學院、哈爾濱體育學院、南京體育學院、山東體育學院、廣州體育學院、河北師範大學、山西師範大學、晉中學院、內蒙古民族大學、瀋陽師範大學、東北師範大學、哈爾濱師範大學、蘇州大學、揚州大學、江蘇師範大學、浙江大學、杭州師範大學、阜陽師範大學、集美大學、江西師範大學、山東師範大學、魯東大學、菏澤學院、河南大學、鄭州大學、河南理工大學、洛陽師範學院、商丘師範學院、黃河科技學院、湖南師範大學、吉首大學、廣西師範大學、海南師範大學、貴州師範大學、雲南師範大學、雲南民族大學、西北師範大學、寧夏大學、青海師範大學、青海民族大學、山西大學、西華師範大學、三亞學院、呼和浩特民族學院、邯鄲學院、滄州師範學院、武漢體育學院體育科技學院、湖南工業大學、長江師範學院、長治學院、河南師範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