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謊稱欲購50只「蘇卡達象龜」 噴賣家辣椒水行搶、丟包公園

34歲張姓男子、24歲陳姓男子去年8月涉嫌以假手槍強取50只象龜,遭桃園地檢署起訴。(翻攝照片)

34歲張姓男子、24歲陳姓男子喜愛飼養烏龜,去年8月2人假意與王姓男子購買烏龜,並出價每隻1250元購買50只蘇卡達象龜,打算以低價出售,不料2人竟拿假槍將象龜搶走。警方循線追到2人,桃園地檢署偵結,依強盜罪嫌起訴。

桃園地檢署調查,張男與陳男是養烏龜的同好,曾和王姓賣家買過烏龜,去年8月20日,張男和賣家談妥要以1只1250元購買50只象龜,總價達6萬2500元。張男隨即通知陳男,談好搶走象龜後,再便宜出掉對分。陳男不但沒有拒絕,還提議再找1個人加入。不過張男拒絕,認爲賣家會有戒心。

當天晚上,張男開車載着陳男到平鎮賣家的住家門口,2人商談後,張男稱要檢查象龜狀況,把整箱象龜抱到自己車上,賣家來不及拒絕,只好跟着上車。

張男稱,因爲要轉賣給別人,所以要去別的地方看,途中賣家詢問要去哪裡?張男竟把空氣槍拿出,假裝是真槍恐嚇賣家,賣家因爲無法辨識槍枝真僞,又是深夜無法求救,且手機也在恐嚇中被張男拿走。張男隨即開車到虎頭山環保公園,並要賣家下車,且還拿賣家手機,把3人聯絡的訊息刪除,避免警方追查。

賣家父親因爲賣家遲遲沒有返家,打電話給他時,接聽電話的張男,稱賣家沒錢,才接他出去。賣家父親察覺有異隨即報警,賣家想又拿回手機,還遭噴辣椒水。把賣家手機扔到草叢後將其丟包。

賣家只好在路邊找到經過的熱心民衆藉手機通知家人,騎士還載他去報案,警方循線將2人逮捕。檢察官認爲,2人攜帶假手槍,冒充真槍奪取財務,已經達使人不能抗拒程度,依強盜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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