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萬加班費給整袋零錢 老闆:做回收收到的都是零錢啊
▲散落在桌上的3.2萬元全是由50、10、5以及1塊錢硬幣湊成。(圖/陳秀蓮授權提供,請勿隨意取用以免侵權,下同。)
桃園蘆竹一名外勞收到3.2萬整袋都是「零錢」的加班費,引發社會各界關注及撻伐,認爲是塑膠工廠老闆惡意整人。對此,遭指控的老闆跳出來喊冤稱,「我們是做塑膠回收的,收進來的也都是零錢啊,他急着要走我沒有現金,只能趕快把家裡的零錢清一清給他啊。」
臺灣國際勞工協會成員陳秀蓮18日在臉書分享一段經歷,一名外勞在桃園蘆竹一間塑膠工廠上班將近1年半,僱主卻未依照勞基法核發薪水,經過勞資調解才願意給付3.2萬加班費,沒想到外勞領到的竟然整整一袋都是零錢,光是清算就花了一整天,還要等到隔天才有辦法到銀行確認金額,質疑僱主根本就是在惡整外勞。
而該名外勞也提到,他每天工作12小時以上,吃飯、休息的時間只有半小時,月休也僅有2天,月薪卻只有2萬多元,雖然老闆有給加班費卻沒有依照勞基法計算,因此被要求返還9.8萬多元的薪水,「老闆先給了6萬多,剩下的3.2萬全都是零錢,數一數還少了14元。」
對於外界指控,塑膠工廠老闆急着喊冤,他強調,自己平時對外勞都很好,但他們的工作狀況本來就不穩定,加上自己經營的是塑膠回收工廠,收進來的錢也都是零錢,「他急着要走,我一時之間要拿出3萬多元現金,只能把家裡的零錢趕快清一清給他,絕對不是故意整人。」不過,目前雙方說法各異,究竟其中是否真有誤會,恐怕也只有當事人最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