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來新疆恢復被破壞林地草場近4.5萬畝

記者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召開的環境資源審判新聞通氣會上獲悉:2021年以來,新疆法院判決環境破壞責任人承擔生態環境修復費4378萬餘元,恢復被破壞林地草場44946.52畝,補種林木55980棵,增殖放流魚苗價值32.4萬元。

近年來,新疆法院充分發揮環境資源審判的價值引導、評價功能,緊緊圍繞“公正和效率”主題,依法妥善審理各類環境資源案件,保護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安全。

2021年1月至2024年7月,新疆法院共受理環境資源案件40289件、審結39513件。其中,依法審理環境資源刑事案件922件,在盜伐、濫伐林木犯罪中引入補植復綠保證金制度,破壞者在承擔刑事責任的同時還要承擔生態修復的民事責任;依法打擊非法佔用農用地犯罪、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植物犯罪和非法採礦犯罪,加強生物多樣性和自然資源保護;妥善審理環境資源民事案件39134件,依法加強對污染土壤、污染水源、污染空氣等環境侵權案件的審理;公正審理環境資源行政案件233件,發揮行政審判對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預防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動完善環境資源多元化保護體系。

此外,出臺《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 爲推進新疆生態文明建設與綠色發展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高位推動環境資源審判工作重點和目標落實。服務保障河流安全和流域生態環境,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河湖安全,依法加大對全疆重點水域的司法保護力度,2023年9月以來,依法受理涉塔里木河流域環境資源案件188件;服務保障綠色低碳發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以司法方式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持續深化一體化司法保護,積極配合職能部門統籌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重點文物安全專項整治等工作,助力提升生態環境治理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助力修復生態環境系統治理,全疆設立生態環境司法修復基地12個,遵循自然規律,爲不同類型自然環境、生態系統提供全方位修復選項。

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張疆華表示,新疆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將深化環境審判體制改革,持續推進專門化體制建設落地生效;推進環境資源裁判規則體系化建設,不斷推動完善生態環境保護重點領域實體規則和訴訟程序規則;健全典型案例的識別、培育和發佈機制,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示範引領作用;推動環境多元共治,形成“恢復性司法+社會化綜合治理”新格局;不斷擦亮新疆環境資源審判品牌,奮力開創新疆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新局面。(楊舒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