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大男嬰卡嬰兒椅 保母抱起3次害腿瘀青下場慘了

高雄楊姓保母粗魯對待嬰兒導致其受傷,橋頭地院判處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一家託嬰中心的保母楊女於2020年以不當方式照顧3個月大的男嬰兒(小華,化名),導致小華的右大腿淤青。家長見狀將嬰兒送醫並報警。楊女在接受偵訊時還否認疏於照顧,橋頭地院審理後,依過失傷害判處楊女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橋院的刑事判決指出,楊女領有保母人員技術證,她於2020年2月起受一名母親的委託照顧嬰兒小華。楊女本應注意小華的身體軀幹相當脆弱,但楊女卻於某日要將小華從嬰兒座椅抱起時,沒有先拆卸或移動餐板,避免小華和座椅發生碰撞。楊女竟然連續將小華往上抱起3次,直到小華完全離開座椅才停止動作,此導致小華的右大腿瘀傷。

楊女在事發後起初還辯稱,她沒有任何疏失,她覺得小華的右大腿紅紅的只是壓痕,沒有受傷。且這嬰兒座椅使用十幾年了,從來沒有幼兒因此受傷。直到小華的母親要向楊女求償50萬元,楊女覺得不合理且無辜,這才否認過失傷害。

且楊女於2020年4月13日向小華的母親以通訊軟體Line傳送「是我錯了」、「我感到非常抱歉」貼圖。之後小華的母親告訴楊女「那您知道3個月小孩也不能這樣抱的嗎」、「他哭是正常反應,這麼小的小孩也只會哭」、「但您的反應造就他更大的傷害」,被告則回以「早知道,就不會醬了...只是這經驗代價太大了(孩子受傷)早知道一切都遲了」等語。

經橋院查看監視器畫面時,當時小華被以毛巾包覆在嬰兒座椅上,小華的手腳時有揮舞、踢動情形,但楊女卻在一旁寫字,並注意小華的動向。之後楊女見小華陷入嬰兒座椅,竟然直接抱起小華,沒有拆卸座椅的餐板,導致小華受傷。

橋頭地院審理後,依過失傷害判處楊女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