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億元!A股再現天價離婚案

來源:澎湃新聞

澎湃新聞記者 王去愚

3月21日晚間,金圓環保股份有限公司(000546,金圓股份)公告稱,公司實控人之一的趙輝與潘穎已經離婚。雙方約定,潘穎將得到趙輝所持公司全部股權,合計持股比例達10.79%。

同時,上述股權轉讓事項將導致金圓股份的實控人發生變更,由趙璧生、趙輝變爲趙璧生。

3月21日收盤,金圓股份股價報4.96元/股,總市值爲38.57億元。以此估算,上述擬轉讓的金圓股份股權對應市值超過4.1億元。

金圓股份註冊地爲吉林長春,辦公場所在浙江杭州濱江區。公開資料顯示,金圓股份起源於建材水泥,收購重組於低碳環保,如今是一家新能源材料的跨國企業,主營業務爲工業固危廢資源化處置、稀貴金屬綜合回收循環利用與鋰資源開發提取。

財務方面,金圓股份扣非淨利潤已連續兩年虧損,預計2024年延續虧損態勢。2022年至2023年,公司扣非淨利潤分別爲-5.31億元、-7.57億元。據2024年業績預告,公司預計扣非淨利潤虧損2.9億元至3.5億元;歸母淨利潤4000萬元至6000萬元,同比扭虧。

3月21日晚間,金圓股份公告披露,近日,公司收到趙輝的通知,獲悉趙輝和潘穎已通過協議離婚方式辦理解除婚姻關係手續,就股份分割等事宜做出相關安排。

按照兩人的約定,女方潘穎將得到趙輝的全部持股。此次離婚也會導致金圓股份實控人發生變動,公司實控人將由趙璧生、趙輝變更爲趙璧生。

公開資料顯示,本次權益變動前,公司實控人趙璧生、趙輝父子通過直接和間接方式合計持有公司3.02億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38.85%。其中,趙輝直接持有公司6613.76萬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8.505%),股份來源於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份;通過持有金圓控股7.67%股權而間接持有公司股份。潘穎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據《離婚協議》約定,趙輝將其持有的公司6613.76萬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8.505%)通過證券非交易過戶的方式分割至潘穎名下;將持有的金圓控股7.67%的股權過戶至潘穎名下。

趙輝爲何從金圓股份“淨身出戶”?

2024年9月,金圓股份披露,公司董事會收到董事、董事長、總經理趙輝的書面辭職報告,其因個人原因辭職。

兩月後的11月29日晚間,金圓股份發公告稱,公司及趙輝分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11月15日,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及趙輝立案。

12月11日晚間,金圓股份再次披露,公司收到趙輝通知,金華市公安局於12月10日出具《取保候審決定書》,決定對其取保候審,期限從12月10日起算。

2025年1月,金圓股份及趙輝等收到吉林證監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書》顯示,金圓股份未按規定及時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

監管部門查實,2023年10月至12月,趙輝組織、策劃、安排方光泉等人進行資金流轉,以支付貨款名義將金圓股份4.066億元資金轉至供應商,最終上述資金流入金圓控股,用於償還金圓控股欠金圓股份的往來款。上述行爲構成對金圓股份非經營性資金佔用,佔用期間爲2023年10月30日至2024年1月3日。

金圓股份遲至2024年4月19日才通過臨時報告披露上述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情況,未及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吉林證監局認爲,趙輝作爲金圓股份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行爲,構成“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從事上述違法行爲,或者隱瞞相關事項導致發生上述情形”行爲;決定對趙輝給予警告,並處以150萬元罰款,其中,對其作爲實際控制人處以100萬元罰款,對其作爲責任人處以50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