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歲男子騎機車誤闖國道 才騎4公里慘遭貨車擊落送醫

43歲的張姓男子,27日上午騎機車誤闖國1頭份南下車道,遭葉姓司機所駕貨車擦撞倒地受傷。(讀者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

43歲的張姓男子,27日上午騎機車誤闖國1頭份南下車道,遭葉姓司機所駕貨車擦撞倒地受傷。(讀者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

43歲的張姓男子,27日上午11時27分左右,騎機車由苗栗縣國1頭份交流道進入南下車道,在114.2公里處,遭葉姓司機所駕貨車擦撞倒地受傷,幸未喪命,由苗栗縣消防局頭份分隊救護車送醫救治,張某誤闖國道原因正由國道警察第2大隊調查中。

這名張姓男子是騎乘1部普通重型機車,由國道1號頭份交流道進入南向車道,疑因變換車道不當,遭葉姓司機所駕貨車由後方擦撞,導致張某人車倒地,手、腳及嘴部多處擦傷。苗栗縣消防局頭份分隊據報派出救護車趕往現場,將傷者送往部立苗栗醫院急救。

經國道警第2大隊造橋分隊員警對雙方酒測,酒測值均爲0,現場發生事故後,一度造成國1南下頭份路段大塞車,警方於12時3分排除,全線恢復通車,後續將由警方追究是否涉及公共危險罪?

國道警第2大隊呼籲用路人應遵守標誌標線指示行駛,機車騎士誤闖國道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規定,處駕駛人3,000元以上至6,000 元以下罰鍰;另駕駛人開車務必遵守行車安全規定,隨時注意車前狀況以防突發狀況發生,確保自身及其他車輛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