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年愛妻煞到司機客廳激吻猛摸 老尪看監視器崩潰

一名老翁發現結婚47年的妻子司機外遇,不堪信任婚姻被摧毀,憤而提告求償精神撫慰金。(示意圖/Shutterstock)

花蓮縣一名人妻小玲化名)經常需要接送兒子醫院,因而認識了司機阿成(化名),兩人不小心擦出火花,在客廳擁吻與撫摸,小玲的丈夫察覺小玲有異樣,調閱家門口監視器才發現被戴綠帽,不甘47年的婚姻不暇,憤而告上法院求償。花蓮地院判小玲與阿成須連帶賠償3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玲的丈夫主張兩人自1973年結婚至今,婚姻存續達47年,而兩人的兒子爲身障人士,因業務關係認識了醫院的接送司機阿成,沒想到,阿成卻明知小玲已婚,仍於2020年7月間多次大膽在他們家的客廳接吻與撫摸。

小玲的丈夫控訴,小成還於同年月間騎機車載着小玲出遊,以上的行爲都已嚴重侵害他的人格權與配偶權,當時察覺妻子有不尋常之舉,經調閱客廳與大門的監視器後,才發現兩人的不當行爲,且他與小玲結婚如此多年,始終對妻子保有信任且關係緊密,不甘心承受精神上極大的痛苦,遂向兩人提告求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

對此,小玲否認有與阿成親吻,但不否認有機車雙載,且監視器畫面也沒有直接拍到她有與阿成親吻,質疑丈夫透過監視器捕風捉影根本是誣陷,此行爲也嚴重侵害她的隱私權;阿成則聲稱,他是因接送小玲的兒子去醫院才熟識,她絕對沒有破壞且介入他人家庭

花蓮地院審理時,法官勘驗小玲丈夫所提出的監視器畫面,影片中清楚拍攝到小玲與阿成在客廳中有摟腰、男方臉部貼在女方胸前、兩人互捧雙臉互相靠近、嘴部親吻、親吻臉頰等等的行爲,以此判定兩人的行爲已逾越社會通唸的「普通朋友」,酌情後,判兩人須連帶賠償30萬元爲合理,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