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場垃圾裸露堆置及掩埋場 環境部盼源頭減量

環境部明天將於立法院報告垃圾裸露及災後處理對策。據統計,全臺目前仍有48場裸露堆置垃圾掩埋場、約73.2萬噸,將透過源頭減量資源回收、掩埋場整理整頓,協助地方加速去化。

環境部長彭啓明今年9月視察南投草屯垃圾場,指出全臺垃圾山在他上任時是53場,現在已降至48場;期待大家不要再把再生能源中心當成嫌惡設施,「不能只要臺積電,卻不要一個垃圾處理設施」。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明天邀請彭啓明針對「垃圾裸露堆置及災後垃圾妥善處理對策」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根據環境部統計,截至今年上半年(6月底),裸露堆置垃圾掩埋場場數及堆置量已逐步下降,暫置量已由112年原計84萬噸共53場,下降爲73.2萬噸計48場;將持續透過數位化管理、源頭減量資源回收、掩埋場整理整頓、垃圾打包減積減容等手段,協助地方加速垃圾妥善處理去化。

環境部說明,垃圾處理依據地方制度法規定,屬地方自治事項;環境部預計3年內中央投入新臺幣12億元,並督促各縣市依規定對進場垃圾推平覆土掩埋,以及強化掩埋場整理整頓打包及防災措施等工作,

此外,爲加速徹底解決裸露垃圾堆置問題,已督導地方政府提報分年處理規劃並定期召開進度追蹤會議,管考地方執行進度,並補助縣市強化掩埋場防災監控,如設置紅外線熱像儀、設置沼氣管、補助消防設備及CCTV監控等工作;針對高風險場址優先處理補助掩埋覆土、要求環境敏感區掩埋場及轉運站不再收受廢棄物或調整爲倉儲型室內轉運。

另外,關於焚化爐整改情況,環境部進一步說明,預計整改期要持續到民國120年,近年桃園市、花蓮縣及臺東縣等3廠及雲林麥寮六輕焚化爐汰舊換新廠已投入運轉中,全臺垃圾焚化量能已有明顯增加。

環境部指出,預計至113年底新竹縣焚化廠完工,總處理量能將達每年689萬噸;116年底臺南市城西焚化廠更新爐完工運轉,屆時全國29廠總處理量能可達每年700萬噸。